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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杀人魔英勇无惧 领伤残证泪湿满襟
1997年8月20日,震惊中原的特大杀人魔王刘成远逃窜到临泉田桥乡。8月16日,刘成远在界首、临泉及河南沈丘三地连续杀死杀伤数十人,使当地群众人心惶惶。为此,省公安厅责令界首市公安局限期破案。8月20日,刘犯窜到田桥后,又使该乡黄新友连同三子惨遭毒手,此时,身为民兵营长的黄新红挺身而出,脚穿拖鞋赶到事发现场,与凶手搏斗中身负重伤,最终将杀人恶魔制服。 负伤后,黄新红住进了临泉县医院,并经临泉县公安局法医中心鉴定为三等甲级伤残。其间,黄新红受到各级领导的慰问,并被视为见义勇为的学习榜样。然而令他伤心的是,其住院治疗费用是在省有关部门的过问下才勉强解决的,而见义勇为的抚恤金、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因伤残造成的误工补助等却再没着落。 “8·16”特大故意杀人案告破后,临泉县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二等功,可是,只身擒魔,身负重伤的黄新红却为评残和记功五上合肥,两访北京。其后在当地一媒体的呼吁下,今年临泉县人武部才发了一封《关于给黄新红同志记三等功的通报》,却丝毫不提立功证、抚恤金等事。而且1998年成立的该县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将他冷却在了一边。 临泉县民政局优抚股张春蓝谈及此事颇为黄新红鸣不平。据他说,根据其本人的申请,1998年县民政局就向市民政局上报了黄新红见义勇为评残的材料,而这份评残材料却在市民政局足足搁置了两年多的时间才上报省厅,这直接影响了黄新红评残特别是抚恤金的发放。(木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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