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近些年来,也许是由于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太多,以致不该失去而遗失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其中做人立世之本的“诚信”也在不经意间被某些人冷落了,不能不令人痛心扼腕。好在此事终于引起了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呼唤“诚信回归”之声此伏彼起。日前,在中国信用经济论坛上,共计27家单位提出了一项倡议,要求将每年9月19日定为我国“诚信日”以挽救信用沦丧。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倡议设立“诚信日”(据《生活时报》)。 “祸莫大于无信”。人们想通过设立“诚信日”以唤回诚信,其良好的愿望和出发点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以为设立了“诚信日”便能“挽救信用沦丧”,那就未免太天真了。 每年“3·15维权日”虽然深入人心,假冒伪劣产品仍然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伤害也从未停止过;“3·12植树节”坚持了二十几年,也确有成效,但滥砍滥伐盗木毁林事件几乎天天发生,年年只见植树不见成林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中国消协今年决定把每年4月份定为“揭谎月”,然而谎话、大话、假话并未因此而见得有所收敛……可这些并不能消减国人对这“节”那“日”的热情。多年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觉得什么缺失了,什么“非抓不可”了,首先想到的便是设个什么“节”或立个什么“日(周、月)”,以为这样便“高度重视”、“万事大吉”了。“节”、“日”一来,领导讲话动员,媒体一哄而上,大张旗鼓,好不热闹;“节”、“日”一去,一切依然故我,该咋样咋样。老师地位下降了,便设个“教师节”;安全工作滑坡了,便设个“安全活动周”;烟草污染影响人们健康,便设个“禁烟日”;照此下去,我们似乎还应设立“禁赌日”、“禁黄日”、“禁行贿受贿日”、“打击黑恶势力年”……多着呢。只怕把一年365日天天安排满了,也未必安排得过来,届时说不定就要设立什么什么“时”、什么什么“分”了,岂不荒唐? 据报载,青岛市启动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献爱心”不再指定日期(据10月11日《工人日报》)。我以为这是个良好的开端。经常性的工作关键在于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常抓不懈并形成制度,未必非得设立个什么“节”、什么“日”,弄不好还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就这一天需要“诚信”,其余364天都是“愚人节”,岂不适得其反?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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