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媒體曾報導說,美國決定要把各國貪官送回去,新華網馬上闡述了幾大原因,說要想緝拿貪官歸案几乎是不可能的。 4月16日新華網在「新聞聚焦」裏以《外逃的貪污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餘振東被緝捕歸案》爲題做新聞報導。對於中美首次合作把大貪污犯捉拿回國的轟動新聞,竟然沒有上頭版頭條。更奇怪的是,在這篇新聞後面發表的新聞《美國準備武力營救在伊拉克被扣押的外國人質》,編輯怕人不看,把「武力營救」四個字搞成血淋淋的紅字,那麼俺們國家從美國捉回貪官咋這麼悄沒聲的?咋不用紅字搶搶老百姓的眼呢?莫非俺們政府只是虛張聲勢,而美國人太實在,真把貪官給送回來了? 新華網的報導共分四段,除了第四段全是廢話外,奇怪的是前三段也空空洞洞: 新華網北京4月16日電 美國聯邦執法機關執法人員16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與我國警方辦理了案犯移交手續,將從中國外逃至美國的犯罪嫌疑人餘振東移交給我國警方。 餘振東原爲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1993年至2001年間貪污挪用鉅額公款,作案後潛逃美國。2001年10月,廣東省檢察機關依法對餘振東立案偵查。同年1月5日,根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中方要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協助。 經中美兩國執法機關密切合作,2001年12月,美方沒收了餘振東轉往美國的部分贓款,並於2002年12月將餘振東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將所沒收的贓款全部返還中方。2004年4月16日,美方將餘振東驅逐出境並押送至中國。 新華網在這篇文章後面還來了個「評」,想聽聽讚揚聲,結果一位新華網友評論說:題目小而內容大,有點文不蓋題。再者語句有的空泛,抽象。 建議:1、修改文章,2、每個議題深入展開,完整敘述。3、重新發表。 網友看出門道來也不是偶然的。 根據早先國內媒體《財經》雜誌的公開報導,1990年代初,許超凡、餘振東、許國俊三人分別擔任了開平支行的行長、副行長和經理,並逐級遞進地擔任了中行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從1993年前後開始利用職務之便,直接竊取銀行資金,資金去向相當複雜。 在2001年10月12日的一次自查中,中國銀行發現了高達4.83億美元的賬目虧空。最終覈實的結果是:鉅資被廣東開平支行的3任負責人──許國俊、餘振東、許超凡盜用。10月15日,許超凡等人借道香港逃往境外。 2001年11月5日,中國向美方詢求提供刑事司法協助。2001年12月,美方沒收了餘振東轉往美國的部分贓款;2002年12月餘振東在美國被拘捕;2004年4月16日,美方將餘振東驅逐出境並押送至中國,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案犯移交手續。 爲什麼新華網的報導如此含糊不清呢?爲什麼一個銀行跑了三個,新華網卻只提餘振東呢?爲什麼新華網不敢公開這三人貪污的金額已達到4.83億美元(約合3864億人民幣呢),而只用「貪污挪用鉅額公款 」一筆代過? 據悉,是江澤民急了,說:反貪別反過勁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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