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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條漢子!敢爲法輪功打官司的中國律師高智晟(4)
 
——──從陝北農娃到十大律師
 
2005年1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高智晟和他幫助過的孩子


前言

從滿山遍野尋挖藥材的男孩到像牲口一樣幹活的煤窯童工,從爲了混口飯吃參軍的士兵到走街串巷的菜販,從一個陝北的農家娃到赫赫有名的「傑出律師」之一,這一路走來,有多少個人奮鬥,多少上天眷顧,誰都說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正是因爲經歷過那些飢寒和奴役,欺壓和屈辱,因爲擁有那些濃濃的親情和來自素不相識的人的關愛,於是有了後來一宗宗驚動全國甚至海外的中國公民維權案,有了爲受迫害法輪功學員憤然上書的「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也有了許許多多有聲有色,有喜有悲的失敗和成功。二00五年的第一天,當北京的高智晟律師回顧他身後四十年的歲月時,充滿感觸的說「上天待我不薄。對此我常常心存感激!」

(接上)

和殘疾孩子一起維權

我的一些案件但凡有一點意思的,或者說從新聞的角度看有些新聞亮點的,都是爲弱勢羣體打的一些免費官司,給受害兒童提供了一些無償的法律幫助,其餘都是經濟官司。

1998 年7月15日,「中國律師報」有一篇題爲「他們要爲孩子討回公道」的文章,講述了一個叫鄒偉毅的孩子的故事。1993年,孩子出生3個月的時候,在遼寧瀋陽鐵路局醫院打吊針,由於醫院大劑量的使用慶大霉素,導致孩子雙耳重度耳聾。這個官司,孩子和他的祖母,這一老一少,奔走了將近六年,醫院分文不賠。最後老祖母拉着小偉毅雙雙跪在報社門口告狀。文章的最後有這麼一句話:「全國哪一位有正義感的律師願意爲孩子提供法律援助,請迅速與「中國律師報」聯繫。」

我讀着報紙淚流滿面,當即把電話打到北京,希望由我來給孩子提供法律幫助。報社的回應頗讓我感到沮喪,他們謝絕了我,理由是新疆律師的援助會讓內地上十萬律師面子上過不去。

但是,他們最終還是選擇了我,原因是全國毛遂自薦的十三家律師事務所,多多少少都要求受害人承擔一點費用,至少是差旅費用,唯獨一個律師聲明不要受害人掏一分錢,那個律師就是我。

報社把由我給孩子代理的決定告訴孩子的姥姥,老人當場拒絕,爲甚麼呢?後來她告訴我,一是新疆太遠,怕人情擔當不起;二是她把新疆的落後和新疆律師的水平給聯繫在一起了。

我給老人撥了個電話,我說,「老人家,我是新疆的高智晟律師,我自己有一個和鄒偉毅同齡的孩子,非常理解孩子在這種遭遇下父母的心情。我願意爲孩子打這個官司。你見了我就知道了,我不是在作秀,我能給孩子提供一些實質的幫助。」老人當時在電話上就哭了:「高律師,這麼多年從來沒有一個人稱我爲老人家,沒有人認爲像我們這種人還有人格,還有尊嚴……官司就交給你去打了。」

這個官司打得很艱難。首先這一選擇意味着巨大的家庭支出,我們在新疆,受害者在遼寧,相距幾千公里,單是我和我助手從烏魯木齊到丹東的單程機票就是5千塊錢。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甚麼基金積累,可我愛人特爽快:「我們本來就是窮人,生活困難點沒甚麼,我支持你。」

7月底接受了這個案子,我們用電話遙控,調查取證,陸陸續續共取得了13份證據。11月3日我和我的助手到了瀋陽,從瀋陽連夜坐了一晚上火車趕往丹東。爲了節省時間,我們坐的是專門給小商販準備的列車,非常亂,但便宜。

到了丹東,一下火車就看到一個老太太,舉着一個牌,上面寫着「接新疆高律師」。我當時非常感動。因爲不願意打攪人家,我沒有通知他們我們甚麼時候到,沒想到老太太從11月1日起每天舉着牌子在火車站等我。

我只顧自己感動,可沒想到人家老太太一看到我心裏就涼了半截。後來我們無話不談時,老人對我說了真心話。她說,「我心裏跟你們這些西裝革履,很有派頭的人天然就有隔閡,這樣的人能給我們窮人辦事嗎?」

在丹東我們住的招待所是15塊錢一個晚上,大白天,耗子在過道上肆無忌憚來回跑,把我的助手嚇得夠嗆。她問服務員:耗子這麼多怎麼住啊?服務員也很幽默,「小姐你放心,這樓下是一所中學的廚房,耗子只是白天來吃點東西。這的居住條件差,它們晚上不在這住。」

東北非常冷,飯館的飯、包子、稀飯都是冷的,老太太問我覺得東北怎麼樣,我說除了你老人家對我的熱情外,甚麼都是涼的。

11 月5日我們開始緊張的工作。在我介入此案之前,孩子家曾經請過一位據說在當地頗有名氣的律師,人稱「周鐵嘴」。周拿了孩子家1千塊錢,要求醫院給孩子賠償8千塊。這8千塊的案子被振興區法院一壓6年,周律師也黃鶴一去不復返了。而在另一方面,被告以16萬聘請了兩位東北一流的律師,並揚言他們寧可掏一百萬打這場官司,也絕不給孩子賠一分錢。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取證、計算,我發現本案的索賠數額應當遠遠不止8千,我要老太太把索賠調整到70萬(其中精神損害索賠30萬),送呈丹東中級法院立案。

開庭之前,法官勸我說,我們這個法院對精神損害的賠償從來沒有超過5百塊錢,堅持30萬精神損害賠償對你們風險太大,一旦駁回,你們訴訟費用、訴訟成本的支出就太大了。我說,你的勸告在情理上是善意的,但程序上是違法的。案件還沒有審理,你怎麼知道他們不應該陪我30萬?

從11月5日到11月9日早上5點鐘,我們夜以繼日地工作了5天才把所有的開庭準備工作做完,9日早上洗把臉就上庭。

當天開庭的效果非常不錯,我一進法庭就過去跟被告代理人──瀋陽鐵路局的衛生處處長握了握手。我對他說:「我非常欣慰地聽到你那裏有一百萬的支付能力。可惜你在本案當中飛揚跋扈的日子已經過去了。你把那一百萬放好,將來你必定要爲本案付出一百萬。」

應該說我們在法庭上是以壓倒的優勢使得對方非常被動。整個評審,被告一方仰仗自己的資產規模和強勢的社會地位,準備得很不充分。這個案件還有個有利因素,四位法官有三位是女性。法庭辯論階段我發言的時候,眼前閃過的一幕幕,都是孩子和她母親、姥姥六年來奔波於國務院信訪辦、全國人大信訪辦、最高法院信訪辦、鐵道部信訪辦、衛生部信訪辦所經歷的種種苦難……整個法庭抽泣一片,很多人都哭出聲來了。

那天開庭開了7個小時,中午休息的時候我們經過一家麵館。老太太說,「今天中午我們要請你吃一頓飯,如果今天中午你都不吃我的飯,你就太不近人情了。」

我說:「今天中午我還真想要你請我吃一頓,你要不請的話,就太不近人情了。」不過我提出一個條件:一碗牛肉麵,不得超過三塊錢的標準。

「好,好,好!」老太太很高興。

當一人一碗麵條擺上桌的時候,我發現多了兩個五塊錢的小炒。我當時心裏彆扭,扭頭就走,後來覺得這樣做對老太太是一種傷害,我又折回去,把那碗牛肉麵端出來,站在門口吃。

我不是在演戲,我知道十塊錢對這一家是個甚麼概念。長達四、五年,他們沒有買過一次菜,附近的小商販都知道,只要這家人回來,就能看到他們在市場揀菜吃。其中有個賣菜的只要看到他們,就送給他們一棵菜。後來我還專門去拜訪過那位好心人。我說「您是真正的給孩子提供過實質性的幫助,但是你能做到,我們的國家和政府做不到。」

庭審結束後,我謝絕了老太太要給我們買回程車票的好意,給孩子留下了兩百塊錢,離開了丹東。火車上接到老太太一個電話,老人在電話裏大哭。原來由於她執意要和鐵路局打這場官司,她的孩子都離開了她,並斷言:「這官司你打到老,孩子打到老,也打不贏!」後來老人的女兒,孩子的姨姨讀了當地報紙對這個案子的報導,回家撲通一下跪在母親跟前:「連非親非故的高律師都從新疆跑來支持你,我太對不起你老人家了!」

老太太在電話上說,「高律師,你是個神人啊!你不僅僅給孩子提供了幫助,也使女兒回到了我的身邊。」

……

由於對方的勢力很大,這場官司一直判不下來,春節前我給法院發了幾個言辭辛辣的傳真,又給孩子寄了兩百塊錢。在付款留言欄上我給孩子寫到 「新疆的高叔叔很忙,但心裏始終沒有忘記你。」

就在春節前一天,老太太全家給我來了電話:一審判決賠償41萬,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了20萬。他們一家非常高興,但我高興不起來,因爲按照法律規定,兩個41萬也不能彌補孩子和她家人遭遇的痛苦。那年春節我沒過好,心裏老壓着這事。上訴吧,萬一二審駁回2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事實上,直到今天,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達20萬的案例全國僅有4起,其中我手上就有三起。但如果不上訴,孩子的合法權益就沒有得到充分的保護。當然,上訴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可能還要數次往返東北與新疆。

最終我還是決定上訴。99年4月19號開庭,16號我飛抵了瀋陽。我記得特別清楚,因爲那是我女兒生日的前一天。二審我們多了個對手,孩子原來的律師「周鐵嘴」因爲對方多給了一點錢,竟然成了被告的律師。我們律師中間有這麼一些毫無原則的東西,確實是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

這場官司我們徹底給孩子打贏了。法庭最終判決孩子獲得83.7萬的賠償,這是國內醫療事故賠償最高的。

但是,這場歷時將近七年的上訪已經嚴重摧毀了這一家人的健康。七年來他們睡的是車站、碼頭、人行道,吃的是百家飯。小偉毅曾經向我炫耀的幾張照片,都是在甚麼國務院信訪辦、最高人民法院信訪辦門前照的。有一次孩子發高燒,姥姥到被告單位想求點醫療費,被告單位四個保安把她抬着從大門口扔了出來。老人回家後拿起菜刀一菜刀就把自己的小指頭剁掉,對天盟誓:打不贏這場官司我就一頭撞死在外面!

可以想見,受害人在這些所謂的「維權」過程中,身心需要付出何等慘烈的代價。我跟他們開玩笑說,如果這官司再打十年八年,說不定你們還是健健康康的,一旦打贏了,大家的精神鬆弛下來,就都倒下了。

告別這一家的時候還有一段「鬥智」的小插曲。老太太說,「現在官司結了,你必須聽我一次,我給咱媳婦、小孫孫買了一小箱海鮮,你一定要帶回去。」我說「沒問題,我帶。」我沒理他們的百般阻撓,執意要把箱子打開,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裏面有個塑料包,包了兩萬塊錢。我把錢拿出來,老人家當時眼淚就流出來了:「高律師,我們永遠都鬥不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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