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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晓庆送钱惹出痴呆儿说起(图)
 
肖庆庆
 
2008年11月16日发表
 

谢晋与刘晓庆在《芙蓉镇》剧组。
【人民报消息】谢晋在六十年代初期,文革之前,是最当红的电影导演,那时候几乎没有人没看过他导演的《女篮五号》、《舞台姐妹》等。文革后,谢晋又拍了不少电影,例如上座率甚高的《芙蓉镇》》,让「豆腐西施」刘晓庆一举成名。在2006年,谢晋又导演了话剧《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女主角也是刘晓庆。《芙蓉镇》使刘晓庆连夺金鸡百花双奖;《金大班的最后一夜》轰动内地和中国台湾、新加坡,票房连连爆满。

今年谢晋去世了,刘晓庆去灵堂给他年迈的遗孀送钱。刘晓庆说,你不收,我就洒在地上。要是在五六十年代,有人会说刘晓庆多仗义啊,多知恩图报啊。但现在,不。

现在,淫乱之首的江泽民的小姘头可以出国办走调个唱、去北京奥运上大出风头,正式大剧院里上演春宫舞蹈;推销个洗浴液都要在露天搭台子,让几个一丝不挂的年轻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重庆大学表演系的20岁女生公开上网表明,希望得到里外都丑陋不堪的御用导演张艺谋的潜规则;还有身材凹凸有致的女孩子发愁自己拍好的裸照没有地方刊登;中学生用避孕套当耳环;几个十来岁的女孩子结伴去打胎,说是「酷」;……。

在这种情况下,刘晓庆的送钱就走了味儿,她到底送了多少钱?这个钱数成了许多网民们最感兴趣的焦点。中国祖训「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和「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从共产党建政以来就一直被抹煞、扭曲,现在谁再提这个,会被人看成白痴。中国几千年的美德在人们头脑中已经消失殆尽。于是,刘晓庆不送钱还没事,送了钱倒传出「谢晋和刘晓庆生过痴呆孩子」,等等等等。以后谁还敢动点对他人有利的心呢?

今天看了一个笔名叫野航的网友在论坛上贴了一篇文章《盘点谢晋:女艺人与潜规则──万恶的旧社会和十万恶的xx社会》,感觉文章挺贴题。


60年代《舞台姐妹》宣传画
文章说,当年的谢导,因那部鞭挞演艺界「潜规则」的电影《舞台姐妹》而遭遇了万人大批斗。

电影《舞台姐妹》的三个女主角由谢芳、上官云珠和曹银娣扮演。谢芳是歌剧演员,上官云珠是三十年代的老牌大明星,在《一江春水向东流》里有出色表演,文革被批斗殴打被迫自杀。曹银娣是越剧演员,主演很多名剧。

电影《舞台姐妹》说的是旧社会一对乡下越剧女艺人到上海唱戏、走上了不同道路的故事───性格倔强的女艺人竺春花(谢芳扮演)最终走上了革命的道路,而爱慕虚荣的女艺人邢月红(曹银娣扮演)则成了旧社会演艺界“潜规则”的俘虏而堕落了。这部中共建政之后拍的电影的用意当然是为了鞭挞「旧社会」演艺界的黑暗现实的。

野航说,看完了这部电影,自己却有着那么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好像电影里的旧社会,其实够不上那么的「黑暗」。

文章写道:比如:女艺人竺春花和邢月红为还债到上海的戏院唱戏,被剧院经理捧成红角。令我匪夷所思的是,在她们出道的头三年里,那位剧院经理好像特别的善良守份,并未向两位如花似玉的女艺人提出「潜规则」的要求。联想到今天的女艺人们如果不「导演睡了制片睡」,根本就拿不到角色之现状,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倘若那位经理知道了今天演艺界之风气,而自己却被当成了搞潜规则的典型,恐怕未有不大呼其冤者。

影片中,女艺人竺春花是个颇有些傲骨的女子,为了守住她那点做人的原则与气节,根本不买老板、江湖黑势力和有钱有势的人的帐;根本就不把那些决定着她的饭碗的人放在眼里。象她这样公然和潜规则作对的人居然也能够混的下去,还成了红角,这还是「万恶的旧社会」吗?这样宽松的社会生态放在今天,不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吗?

按照党文化的思路,影片展现了女艺人竺春花受左倾思潮影响,后来自立门户,顶着来自国民政府的压力,上演鲁迅的《祝福》。而被中共斥为「独裁」的国民政府在社会舆论的面前,表现的竟然是那样懦弱,以至于为了阻止其上演,竟然雇人使小动作。事情败露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又不得不抛出与她分道扬镳的弱女子邢月红做挡箭牌,以期在法院赢得一点面子。

呜呼,为什么那「暗无天日」的国民政府的社会局局长不直接以「危害国家安全罪」把「持不同政见者」竺春花给抓起来呢?这样岂不更省事吗?作为掌权者如此的懦弱岂不被林嘉祥们笑掉大牙,「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文章说,如果,这部电影如实反映了当年的国民政府之行事风格,则这部电影对「万恶的旧社会」的批判,简直就象是用火柴棍儿挠痒痒,甚至难免有褒颂之嫌了。难怪谢导文革时为此挨了一顿万人大批斗。

让我们再来看看那位被「潜规则」了的女艺人邢月红吧,她不但没有被那位「万恶」的剧院经理玩儿完后扔掉,而竟然得到一个妻子的名分。被迫出庭与竺春花对质时,身穿貂皮大衣,俨然是一位阔太太。这在当今官场上简直是开玩笑啦。宋祖英从1992年开始傍老江十几年,最后老江下台,她才和原来的丈夫偷偷复婚,到了39岁高龄才敢生自己老公的孩子。相比之下,哪个社会更「万恶」呢?

文章说,其实,「潜规则」之可恨,还不在于「潜规则」所涉及的双方之私下交易,而在于这种交易让走正路的人无路可走。我有一位从医的朋友,过去为了给患者治病,自己还倒贴钱。现在到了某个较好的职位上,只好顺应某些「潜规则」而接受患者的红包。他说,人一旦收了红包,就很难将送红包的和不送红包的患者一视同仁了,为此,他常常为之反思。

其实,医生收红包这一「潜规则」,并不单纯在于个别医生收红包的行为,乃在于送红包已然成了风气,让不送红包的反而变成了异类。

确实是这样,前两年某省纪委(时间太长记不得是哪个省了)听说下属的一个市领导班子全烂了,他们不敢相信,因为至少其中的一位市委领导应该是干净的,他公认憨厚老实。省纪委调查班子进驻后,第一个就找到他。还没问话,他先跪下了,说,领导班子收贿分赃有他一份,起初他不要,可是那些人不放心,怕他告密,面临暗杀他和他的妻儿老小的危机时刻,他屈服了,收下分给自己的那一份,和老婆合计单存在一个户头上,等上面查时全数上交。这就是中共官场的现状。更何况像他这样的官几乎找不到了。

网友在文章中说,邢月红在「万恶的旧社会」因潜规则而得了好处,但并没有因此断掉拒绝潜规则的竺春花的路。此话说的真好。

在中共当政的今天,被潜规则的岂止是文艺界,整个中国,没有一处、一地、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没被潜规则的,你不同意潜规则,你就是反对共产党,就是不想活。

写到这里,想起了人权律师高智晟。自去年9月22号晚高智晟神秘失踪以后,高智晟就被很多警察带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在那里中共警察对他进行了近2个月残酷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用知情人话说,那种折磨的程度令外界人难以想像。

知情人在讲诉高智晟受酷刑情况时说:「比如说把高智晟律师完全是让他一丝不挂,把他扔在地上很多人用电棍电他,不让他睡觉,这些都是经常的,打他就不用说了。他们都是用了很下流的手段。」多次电击生殖器。这些酷刑折磨,让旁观者看了都觉得很心寒,以至高智晟被折磨到想自杀和自残。

这样做的目地是什么呢?知情人透露,这样折磨高智晟的目的是让他做三件事情,第一让他写批判法轮功的文章,第二让他写批判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第三让他歌颂共产党。但被折磨的死去活来的高智晟最终没有接受潜规则。

能让竺春花那样反对国民政府的革命者「出道」,这个社会风气,难道无可取之处吗?从某种意义上讲,《舞台姐妹》里的「潜规则」,比起今天来,简直算不上什么「潜规则」;至于那位「万恶」的剧院经理,比起今天演艺界的某些导演编剧来,比起那些「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动辄用坦克车、达姆弹来对付国人,比起中共的指路者三呆婊肆意卖国来,简直可以说是道德高尚了。

尽管当今媒体被中共「潜规则」到挥动笔杆子把黑颠倒为白,把是混淆为非的地步,但是有网友清醒的评论:「万恶的旧社会」现在升级为十万恶的「共党社会」了 。

都「十万恶」了,总不能再让它发展到「百万恶」吧?是吧?△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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