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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倆部級高官被啃成雞肋拋出(圖)
新華網北京1月22日報導,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福建省委原常委、祕書長陳少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陳少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鉅額財物;違反規定,收受鉅額禮金禮品;生活腐化。 「利用職務之便」這條如果算是罪狀的話,那中共不但不能當執政黨,而且這個黨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不利用職務之便,三呆婊江澤民就無法走上臺去往宋祖英手裏塞小紙條,宋祖英也不可能願意拋下丈夫,甘願投入比自己大40歲的老戲子懷裏,也就不可能走着調兒走到少將圈子裏。這個「職務之便」可了不得啊,江澤民的那幾朵「金花兒」,哪朵不是「江」水灌溉的要權有權、要錢有錢,一人上床全家受益。 報導說,陳少勇的上述行爲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少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人家西方民主國家報導哪個人犯了罪,決不會說「嚴重違反黨紀政紀」這種業餘的話,而是說此人觸犯了國家刑律哪條哪條。根據那條規定這個人應該判多少年,根據另一條規定應該判他多少年,加起來一共判多少年。 中共歷來說「嚴辦」、「嚴打」,是拿什麼爲依據呢?是拿斗量呢,還是上磅秤上稱出來的,還是根據辦案人的心情來決定? 看這個新聞的意思是由黨來評判的,是經「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國共產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少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然後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有點兒糊塗了,黨籍跟黨當然是有關係的,「公職」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吧?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還得由中共中央去親自處理嗎?那豈不等於明確告訴咱中國人:「黨就是國」、「國就是黨」,「愛黨就是愛國」,「愛國就是愛黨」。 以後,誰要再說愛國不等於是愛黨,我就跟誰急! 另外,更可笑的是,這個新聞泄露了一個驚天祕密,那就是黨將陳少勇的「違紀所得」吞下去了,自己享用了。最後把洗劫一空、猶如雞肋的副部級幹部陳少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貪官陳少勇都被黨洗劫成「貧下中農」裏的佃戶了,再怎麼處理也榨不出油水來,難怪司法機關時不時折騰的要求「依法」增加經費。 也許是黨害怕老百姓知道自己從這位福建省委常委、祕書長身上接收了多少民脂民膏,所以報導時只用「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收受『鉅額』禮金禮品」,「生活腐化」等虛詞一筆帶過。 新華網上還有另一篇新聞《陳少勇因涉嫌違法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點開一看,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題目是《朱志剛、陳少勇因涉嫌違法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中共對於朱志剛的報導尺度與陳少勇有很大區別,陳少勇是「嚴重違反黨紀政紀」,而朱志剛是「涉嫌貪污受賄」,沒有「嚴重」二字。記者對於這種無俚頭的官方報導非常不滿意,經過多方多渠道打聽才獲悉比較一致的說法,「此調查與其直系親屬以極低價購買房產有關」。 據悉,涉案事件是2000年7月至2007年5月,朱志剛擔任財政部副部長7年間發生的。而十七大會後,朱志剛在2008年2月被任命爲全國人大預算委員會主任,3月的兩會上又被任命爲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委。由副部級提升爲正部級。 但,是什麼原因,2008年9月,朱志剛升官沒幾個月就被中紀委調查?十七大前,人員的任免應該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調查後才決定的,怎麼可以象做遊戲,說升就升,說雙規就雙規呢?如果說僅僅因爲其直系親屬以極低價購買房產就丟官,那真有點兒說不過去。 三呆婊江澤民的兩個兒子在上海黃金地段大肆圈地、趕走住戶,一分錢也沒付過。江綿恆和江綿康準備把地反手賣給外國投資商,從中幹撈錢,至今也沒有受到懲罰。而江姘頭黃麗滿在深圳等地用極低價購買房產還不止是一棟兩棟,怎麼偏偏要拿朱志剛開刀呢? 難道還另有原因?先看看朱志剛的簡歷: 生於1950年5月的朱志剛,是中國科技大學管理科學系工商管理碩士畢業。他從北京郊區大興縣起家,歷任縣財稅局局長、縣計委主任、副縣長、縣委常委,1989年調入國務院系統,歷任國有資產管理局的司長、副局長,1998年調任財政部部長助理,2000年7月升任財政部副部長,2007年5月兼任財政部黨組副書記。 現在,有些明白了,2003年3月至2007年期間任財政部部長的金人慶在十七大都下去了,從2000年7月就當財政部副部長的朱志剛能沒事嗎?那個階段正是江澤民獨斷專行最兇的年代。最近兩年胡溫對江那些年的財政支出比例進行過祕密調查,並拿到江的確切罪證。作爲財政部第一副部長、黨組副書記的朱志剛豈能清白。 有人曾說過,只要中共沒垮,它就不能把江澤民打倒,因爲那是黨的主導思想三呆婊。但是,那些當年跟着江跑的、幹壞事的,現在黨不需要他們了,也就以「反腐」的名義把他們整下去了。 《九評共產黨》裏有一段話證實了這一點:對中共「你反對它,它要消滅你,你擁護它,它也可能要消滅你。它認爲需要消滅的就要消滅」。現在黨危機了,連買房都吆喝到救黨的高度上,像朱志剛這樣曾經跟着老江跑的,黨不能不考慮優先把他揪出來爲黨排憂解難,因爲犧牲一次和犧牲兩次,黨認爲,沒啥區別。△ (人民報首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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