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父亲一念之差 儿女生死有别
 
黄天辰
 
2012年1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据《三湘都市报》报导,元月11日,湖南长沙一名七岁女孩被车撞飞,肇事司机迳直开车逃逸。驾车路过的王先生见出了车祸,赶紧停车救人,走近时才发现伤者竟然是自己的女儿。由于及时呼唤救护车,孩子虽受重伤,但生命至少已经保住。

事后,孩子的母亲摸着女儿缠满纱布的手臂,心疼得眼泪直掉,她心有余悸地说:“如果不是她爸爸昨天路过恰好发现,她可能还得躺在冰冷的马路上多受一份罪。”

在当今大陆世风日下、大多数人见死不敢救的情况下,王先生还能保住这份善念,实在难能可贵。

这件事不禁让人联想到前不久,一个关于父见死不救、儿子溺死河中、父母到法院起诉居委会的事件。

那是2010年6月27日,无锡姚某和邢某六岁的儿子独自在社区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下水救援,选择了冷漠离开。回家没找到儿子,他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者正是自己的儿子,赶紧将其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这位父亲不是反省自己见死不救,而是到法院以社区居委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索赔儿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多万元。最终被法院驳回。此事登上了无锡市中级法院发布的“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并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位居“榜首”。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姚某活该,有人认为善恶有报,也有人认为他是制度的牺牲品。还有的网友认为,能够救人且自身没有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害而不救助者,应当给予法律惩处。这是人类文明的良知,最低的道德底线,法律应当介入。

“不管是谁的儿子, 你如果有能力救却见死不救, 任何人都不能原谅你。这是上天对你的惩罚,你不但不忏悔,反而想借此讹诈一笔钱,实在罪不可赦。”“姚某第一时间知有人落水而不施救,事不关己避而远之心态似难问责;但当知是自己儿子溺亡而状告居委会时,又把自私的物欲演绎到了极致!此案和佛山小悦悦事件相连,给人颇多提示。心意善恶也有报时。”

在遇到意外事故时两位父亲的一念之差,使各自儿女生死有别。王先生没想到自己善念一动,无意中让女儿摆脱了死亡的厄运,而姚先生见死不救,使自己的儿子遭到没顶之灾。这也许就是古人常说的善恶有报吧。

在见死不救、自食其果的悲凉故事中,姚先生其实也是社会道德败坏下的牺牲品。由于中共有意地摧毁了中华五千年传统道德文化,特别是自南京彭老太事件之后,多少人对发生在眼前的事故不再敢伸出援手,导致了像震惊世界的佛山小悦悦事件等无数类似悲剧的发生。正如网友说的那样:“道德丧失也是30多年来的巨变之一”

其实,在当今社会中,谁都不能独善其身,对他人的苦难冷漠,终究自己将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如果人人在遇到危难时不再冷漠,能像王先生那样伸一把援手,社会风气定能改善;同样,如果人人在中共行恶时都能抵制它,就像高智晟、胡佳、艾卫卫、高耀洁和乌坎百姓那样,维护他人和自己的基本权利,中共哪里还能随心所欲地肆虐中华。

 
分享:
 
人气:17,139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