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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越帮越忙 李天一生死未卜(多图)
 
陈东
 
2013年6月29日发表
 
新浪网转载的中新网新闻。
中新网把自己的新闻改动了!
新浪网网民愤怒了!
【人民报消息】李双江这辈子总是跟淫乱、性乱分不开,老了与年轻31岁的小三儿梦鸽生出个儿子来,照一位网友说的:种儿不好,又遇盐硷地,出来的苗儿就有毒。李双江的晚年恐怕就这么交代了。有传言,轮奸的几个人,李双江的儿子第一个冲上去,用暴力和恐吓迫受害女子就范,罪行最严重。有网友说,应该比照外国的刑罚,实行化学阉割,让李天一成太监。李双江和梦鸽就都老实了。 ◎ 无良媒体帮忙给被轮奸女造谣 中新网2月22日造谣说:「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受害人的律师田参军强调,杨女士与李天一等人素不相识!完全不存在「与李某等人喝酒」这个情节。 京华时报2月24日曾报道:有消息称,涉案人员当中一人是李天一2011年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时认识的狱友。6月28日人民网记者求证后表示,上述说法并不属实。据悉,此次涉案的其他4人当中,并无李天一昔日的狱友。此次涉嫌轮奸的5名涉案人员,并非全都是未成年人。  田参军律师透露,杨女士20多岁,目前未婚,外地户口,在北京工作。事发当日,2月17日晚,杨下班后独自一人前往五道口某酒吧喝酒,没想到遭遇不幸。杨为人较为传统保守,此事对其造成严重伤害,令其陷入抑郁和恐惧之中,平日经常做噩梦。此外,截至目前杨女士的家人还尚不知情,杨每次出门都戴口罩,不愿见人。 轮奸数日后,受害人杨女士即委托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田参军律师代理此案,但因个人隐私等原因,四个多月来始终没有发声。 在此期间,很多谣言再次中伤杨女士。例如造谣说,经李天一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联系上女方并进行了长谈,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受害人最终得到北京户口、工作及房产等极大的物质补偿,甚至撤销控诉。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对此辟谣称,「该传言内容严重失真,毫无事实根据,已经损害了受害人的声誉。」受害人表示保留追诉这些造谣媒体的权力。 6月27日,中新网的报导更邪性,说「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否认是轮奸。 ◎ 李双江夫妇未曾与被伤害女联系过 6月28日,田参军透露,目前该案已经侦查完结,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因此,28日杨女士委托律师首次向京华时报记者明确表示,李天一等人是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对杨女士实施强奸,并有殴打行为,情节恶劣。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李天一等人是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此事性质明白无误。 杨女士说,四个多月来,截至目前,李天一的监护人(其父母李双江和梦鸽)未曾与她联系过,从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杨女士家没权没势。若是受害的是哪位元老的孙女,能把李双江的魂儿吓掉! ◎ 良心让狗吃了的人才能做李天一的辩护律师 据华西都市报6月26日报导,今年3日19日,梦鸽经朋友介绍,正式聘请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薛振源为李天一进行辩护。薛振源在北京成功代理了多个各类型案件,所有的案件除了和解的就是打赢的,所以梦鸽决定聘请他。 当时,李天一案件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薛振源不接受任何采访,不做任何回应。但薛振源当时接受梦鸽的委托,正式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事情只隔了两个多月,6月25日便传出薛振源律师退出对此案的代理。 6月25日晚8时,华西都市报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薛振源律师,「是什么原因请辞?」薛振源说:「是我们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们有些不方便的不好说的原因,双方解除了相互的关系。」「你是什么时候请辞的?」「5月30号。」「你们解除相互关系,有没有其他原因?」薛振源回答:「没有任何原因。」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律师薛振源有苦不好对媒体说。案情其实是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例如,梦鸽要求律师公告儿子李天一并没有参与强奸,薛律师拒绝了。 ◎ 中新网蒙混过关的办法 6月27日新浪网以《北京警方证实李天一案侦查完结,将不公开审理》为题转载了同天中新网的文章《北京警方证实李天一案侦查完结,被告辩护律师换人》。 其中第二段「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引起舆论界的轩然大波。 于是始作俑者中新网赶快把这段删除后,并在第二天,6月28日,转载了新京报的新闻《北京警方回应李某案:从未称「轮流发生性关系」》。装作创造「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的不是中新网。
中新网想蒙混过关!
中新网上的该新闻是这样说的:「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某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报道还称,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某与另4个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间房,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报道甫一发出,『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网上热词,网友惊呼『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发生逆转』。」    第二段也是最后一段:「『是涉嫌强奸罪,非轮流发生性关系。』今日,北京警方表示,警方从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此前,警方发布消息称,2013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到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海淀警方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李某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如果读者不看来源,还真以为是中新网自己的新闻呢,还真以为中新网是旁观者,而不是世纪创词者呢。细心者发现,题目下面是「2013年06月28日 16:21 来源:新京报」! 看来舆论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薄熙来的同盟者、同情者们有时也得当缩头乌龟。 先不说民间舆论,就说说官场舆论,很多人认为李双江能活到今天已经很幸运了,他本来是定了要枪毙的。那么「李双江不能与朱德相提并论吧?朱毛、朱毛,朱在前毛在后!」「按照朱德孙子被枪毙的尺度,李天一应该被枪毙几次了!」△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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