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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頻現"甩老族" 道德下滑的產物(圖)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唐芍良綜合報導)子女贍養父母、孝敬父母,這是中國人的美德之一,直至今日,人們逐漸忘記孝養父母的責任。近幾年來,甚至有不少爲人子女的遺棄父母。這些人將老人送進養老機構,支付一段時間的費用之後,就不管不問了。 養老院原本是讓一些無法照顧老人的子女安頓老人晚年的地方,然而一些不肖的子女卻將養老院當作遺棄老人、甩掉包袱的場所。這樣的子女有一個共同的稱呼——「甩老族」。 據《河南商報》2016年5月24日報導,2014年,失去自理能力的南京市民陳阿姨,被大兒子送到南京一家養老護理院,一直以來都是由大兒子負責照顧,並支付費用。 2015年,大兒子因病去世,照顧老人的責任就落到小兒子身上,然而小兒子來過幾次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 老人欠下近2萬元的費用,當護理院想聯繫老人小兒子時發現,他不僅更換聯繫方式,而且之前的住房也已經無人居住。 無獨有偶,88歲的張阿姨在烏魯木齊的一所老年公寓已經住了十多年,她已經將這裏當成自己的家。 除了每月將費用打過來,兒女很少來看望她。 多年來,逢年過節老人都不回家跟兒女住,她說:「這裏比家裏好,關心她的人很多。」 這些將老人送入養老院後,對自已父母不管不問的子女,在各地養老院並不少見。 王飛是一老年公寓負責人,他記憶最深刻的是幾年前遇到的一起「甩老」事件。 一名開着轎車的年輕人來到他的老年公寓,稱因爲自己平時生意忙無法照料老人,想將老人安排在這裏。這名年輕人交了1,400元,簽訂託養服務協議書後便離開了,直到老人去世,再也沒有出現過。公寓曾撥打過年輕人留下的兩個手機號碼,均聯繫不上;到留下的住址查詢,被告知無此業主。 「鄭州市的養老院大多是民營的,本來運營都很艱難,這樣的甩老行爲給養老院造成更大的經濟和人力負擔,讓我們苦不堪言。」鄭州西三環一家養老院負責人郭先生說。 王飛說,鄭州11家養老院曾召開過會議,想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最後大家都沒有找到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探望次數承諾協議 成了空頭支票 郭先生說,一般養老院接收老人時,會跟老人子女簽訂一個協議,拖欠費用不準超過半年,但是遇到甩老情況,這種協議卻毫無作用。 「按照協議,拖欠半年的費用,我們就可以不管老人了,但是我們真的能讓老人露宿街頭嗎?」郭先生說。 一些養老院爲了不讓甩老族鑽空子,會更加重視對老人家庭條件的調查,根據老人家庭情況,判斷兒女送老人進養老院的目的到底是爲自己「擺脫累贅」,還是爲讓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顧。 還有一些養老院爲防止子女甩老,在簽訂協議時,規定了子女定期探望老人的次數,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 記者調查發現,養老院裏老人子女探望次數最頻繁的是一週一次,但是很多老人子女兩個月都不來看望老人一次。 現實中,即使這些承諾被寫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也會變成空頭支票。「這些老人子女往往是交了錢一託了之,看望老人還沒有愛心組織那麼勤。」王女士說。 其實甩老族並不只發生在把老人送到養老機構就不管了。有些老年人,其子女不送老人去養老院,也不贍養老人,或對老人實行家暴,比如在生活上對老人不好,讓老人吃得不好,穿得不暖,甚至時時咒罵老人。這些人雖然沒有驅趕老人出門,卻可能讓老人生不如死,也是一種甩老。還有些甩老族則會把老人從家中趕出去,也不送養老院,讓老人無處安身等等。這樣的甩老事件更具有隱蔽性,甚至更經常發生。 兒子帶老母租房留字條消失 房東無奈當褓姆 2016年5月25日《楚天都市報》報導一則甩老的新聞。 24日上午,江漢區金家墩15號三樓一間簡陋房間裏,67歲的房東李興安婆婆正在幫租客夏婆婆清理房內的污物。21日,夏婆婆的兒子尹某帶她來此租房,可23日,尹某留下一張字條便消失了。 李婆婆介紹,21日上午,尹某帶着年過八旬的夏婆婆,租了3樓一間小房,月租300元。當時,她見夏婆婆年紀太大,且癱瘓,於是問尹某誰來照顧老人。尹某當時說他自己會照顧老母。 23日上午八九點鐘,尹某突然找到她,遞來一張字條和300元,說誰來接母親就將300元交給誰,之後哭着跑下樓。李婆婆出門追沒追到,她請鄰居們看字條上的內容,這才知道尹某走了。 「我無力盡老孃的孝道了,望你們不要責怪我,也希望你們待老孃盡幾天孝道後,再讓她安然離去,我這一走,不知哪天才能回來。我等這一天也好久了,原諒我的不孝,未能將二老送終。」字條上的內容應該是尹某寫給老人其它子女的。 尹某租的房間只有幾平方米,夏婆婆躺在床上,聽不清,也說不出話。記者多方聯繫,才得知夏婆婆是漢川人,育有六子一女。老人原本住在漢川的養老院,十多天前因爲欠費,被五子尹某接到武漢。 李婆婆說,23日上午,她給老人的七子打電話,接電話的人則說打錯了。她四處打聽,得知老人的二女兒就在漢口火車站附近開小旅館,可找到後,對方卻拒絕將老人接走。 24日中午,記者見到老人的二女兒,但她表示不會接母親回家。 老人七子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兄弟姐妹之間關係不好,以前是他負責贍養母親,三哥也照顧過母親幾年。去年,母親行動不便住進了養老院,也是他出錢,可後來老人家還指責他不孝順,他委屈不過,就沒有再繼續給錢。他希望有人來起訴他們兄弟姐妹七人,讓法院判決子女如何贍養老人。 律師認爲,夏婆婆子女多,有贍養能力而不願贍養,子女的行爲涉嫌遺棄,婆婆可通過法院追究子女們的責任。 其實,法律約束不了人心,爲人子女的如果是心甘情願的想要孝養父母,不用法律約束他們也會盡孝道。《詩經》《小雅》《蓼莪》篇中有一段詩:「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蓄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這一首是兒子悼念父母的詩。詩人痛惜父母辛辛苦苦養育了他,而他卻不能報恩德於萬一。子女贍養父母、孝敬父母是子女應盡的責任,直至今日,仍然是必須提倡的公德。我們都會老,現在你甩父母,將來你就被子女甩。 母親寫給兒子的一段話 感人至深 有一次,讀到下面這段一位母親寫給兒子的話,讓我相當的感動。 「我的孩子: 哪天,如果你看到我日漸老去, 反應慢慢遲鈍,身體也漸漸不行時, 請耐着性子試着了解我,理解我; 當我吃得髒兮兮,甚至已不會穿衣服時, 不要嘲笑我,耐心一點兒, 記得我曾經花了多少時間教你這些事嗎? 如何好好得吃,好好得穿, 如何面對你生命中的第一次; 當我一再重複,說着同樣的事情時, 請你不要打斷我,聽我說, 小時候,我必須一遍又一遍地讀着同樣的故事, 直到你靜靜地睡着; 當與我交談時,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給我一些時間想想,如果我還是無能爲力, 不要緊張,對我而言重要的不是說話, 而是能跟你在一起; 當我不想洗澡時,不要羞辱我,也不要責罵我, 記得小時候我曾經編出多少理由,只爲了哄你洗澡; 當我外出,找不到家的時候, 請不要生氣,也不要把我一個人扔在外邊,慢慢帶我回家, 記得小時候我曾經多少次,因爲你迷路而焦急的找你; 當我神智不清,不小心砸碎飯碗的時候,請不要責罵我, 記得小時候,你曾經多少次將飯菜扔到地上; 當我的腿不聽使喚時,請扶我一把, 就像我當初扶着你踏出你人生的第一步; 有一天,你會發現, 即使我有許多過錯,我總是盡我所能給你最好的; 當我靠近你時,不要覺得感傷、生氣或埋怨, 你要緊挨着我,如同當初我幫着你展開人生一樣; 了解我、幫我,扶我一把, 用愛和耐心幫我走完人生, 我將用微笑和我始終不變的愛來回報你。 我愛你,我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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