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圖)
2019年11月27日發表
11月27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及《禁止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法案》兩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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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11月19日和20日,美國參衆兩院分別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S. 1838)以及《禁止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法案》(S. 2710)兩項法案,隨後遞交總統川普(特朗普)簽署,以正式成爲法律。
11月27日感恩節前一天,川普總統簽署了上述兩項法案。
川普在27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今天,我已經簽署了第1838號法案,即《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該法案重申並修正了1992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案》,明確了美國對香港的政策,並對香港政治發展進行直接評估。」
川普在聲明中表示,該法案中的某些規定,將跟總統行使憲法權利和美國外交政策有衝突。在外交關係上,他的政府將根據總統的憲法授權,衡量該法案的每項規定。
在另一份總統聲明中,川普表示:「我簽署這些法案是出於對習近平主席、中國人民和香港人民的尊重。頒佈這些法案是希望中國和香港的領導人和相關代表,能夠友好解決彼此之間的分歧,從而爲所有人帶來長期和平與繁榮。」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在美國國會1992年通過的《香港政策法》基礎上,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判斷香港能否擁有「自治」權可獲得美國的特殊待遇。
《禁止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法案》旨在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出口包括催淚彈、胡椒噴霧、警棍和橡皮子彈等非致命的防暴裝備,以免港府用來鎮壓推動該市政府實施選舉改革的抗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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