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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長媽媽」打人事件,警方「闢謠」可信嗎?(圖)
 
袁斌
 
2024年5月16日發表
 
打人老太稱「兒子是市長」,摸一下賠一萬。(視頻截圖)
【人民報消息】為了平息輿論,5月13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發布通報「闢謠」稱,張某某(男,41歲)酒後路過長融街時,觸摸敲打停靠在路邊的一輛黑色JEEP越野車,後與車主羅某(女,65歲)發生口角,進而發生抓扯兩人被警方帶離。目前,兩人已協商達成諒解並簽訂《治安調解協議書》。關於網傳羅某「兒子是市長」「要求賠償一萬元」「被現場放走」等信息,經查均不屬實。目前,造謠的張某(男,25歲)、饒某某(男,21歲)已予以行政拘留。 我把這個通告反覆看了幾遍,越看越覺的疑點重重。 疑點一:車主羅某與張某某發生的是「口角」嗎? 現場視頻說明完全不是這麼回事。綜合多段視頻,現場發生的情形是: 5月12日下午4時左右,張某某路過成都長融街時,摸了一輛停在路邊車牌號為「川A8Q7R7」的越野車,這輛車的車主就是羅某。她稱張某某劃了她的車,蔑視地說,「你一個窮X,一輩子都買不起這麼好的車」,還要求他賠償1萬元。張某某當即否認,結果被羅某掌摑。不僅如此,羅某還氣勢洶洶的稱聲稱自己的兒子是市長。在場民眾見狀氣憤不過,將羅某和越野車團團圍住,自發地為挨打的張某某討公道。有一名年輕男子甚至爬上了羅某的越野車,躺在車頂上以示抗議,圍觀民眾歡呼聲一片。 試想,張某某僅僅只是摸了一下羅某的車,羅某卻說他劃了自己的車,要他賠償1萬元,這不是訛詐是什麼? 羅某罵張某某,「你一個窮X,一輩子都買不起這麼好的車」。這不是人格侮辱是什麼? 張某某不認帳,羅某某就扇他耳光,這不是人身侵犯又是什麼? 誰見過這樣的「口角」?如果真是口角,怎麼可能會有那麼多人義憤填膺,把羅某團團圍住? 疑點二:羅某如果不是市長媽媽,何以一個電話就能招來那麼多警力? 視頻顯示,羅某被民眾團團圍住之後,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很快,大批警察和特警到達現場,他們站成一圈,將羅某的越野車保護了起來。 有網友表示,「白色警服都出動了,省公安廳的三級警監以上。」「白襯衫啊,起碼成都公安局副局長級別了。」「報過警的可以來說說,啥事可以調動這種陣仗。」「命案都出不來這麼多警察。」 警察來了之後,放走了羅某,張某某卻被按在地上,稱他襲警了,隨後被用手銬拷走。民眾齊聲高喊「放人!放人!」還有人憤怒地質問警察:為什麼摸一下車就要被戴上手銬?而打人車主卻未被戴手銬? 我想問成都警方:你們敢公布羅某的電話是打給誰的嗎? 既然你們說羅某和張某某之間只是發生了口角,何以她一個電話,你們就迅即派來了這麼多人?處理一件普通的街頭口角,需要動用這麼多的警力嗎? 是誰給你們下的命令?下命令的人跟羅某是什麼關係? 如果羅某是普通人,不是「市長媽媽」,她何以有一個電話招來這麼多警察,而且警察來了之後,放走了她,卻把張某某銬走了的能量? 最後,如果警方真想闢謠,證明羅某的兒子不是市長,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將他的姓名公之於眾。你們敢嗎? 疑點三:有何證據表明雙方已「協商達成諒解」了? 既然警方稱羅某和張某某已經「協商達成諒解」,那麼他們究竟是怎麼通過協商達成諒解的?能否出示一下證據? 警方不是說雙方簽訂了《治安調解協議書》,那麼能否把這份調解書公之於眾? 如此明顯的疑點,與其說成都警方是在闢謠,不如說更像是在造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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