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博訊24日消息) 1997年6月上旬的某一天,商務簽證即將到期的王誠勇跨進了位於紐約市皇后區緬街的一家移民服務公司,準 備到那裏辦理簽證延期。這位在中國司法界工作多年、擁有中國律師開業執照的海南省前檢察官,自稱「熟悉和了 解法律」,「處事謹慎小心」。可是他萬萬沒想到,他即將掉進一個法律陷阱。 *** 間諜萬萬當不得 這家移民服務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王誠勇,並告訴王誠勇說,他們的老闆保羅·瑞森霍佛(Paul Risenhoover)將會爲他辦理移民手續。 1997年6月10日,王誠勇正式委託瑞森霍佛爲他本人和妻子辦理在美國調整身份事宜,包括申請綠卡。王當時 同意全部費用爲1萬美元,並支付了1千美元的頭款。在簽署了一些基本文件以後,王根據瑞森霍佛的要求,留下了 他和他妻子所有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包括王誠勇曾經在中國海南省檢察院任職的證件。 同年7月6日,瑞森霍佛傳真給王誠勇兩張申請表格,要求王誠勇加入中國民衆黨和太平燈塔會,這兩個組織 都要求其成員以推翻中國現政府爲終身奮鬥目標。 瑞森霍佛稱,只要王加入這兩個組織,就可獲得美國綠卡。王得到綠卡後,需返回中國蒐集情報,月薪爲 3000美元。這實際是要王當美國間諜。 王誠勇拒絕了瑞森霍佛的要求。他表示,他寧願不要這兩張綠卡,也堅決不加入這兩個組織。 瑞森霍佛恐嚇王說,王誠勇曾經在申請簽證延期的文件上籤過字,這些文件現在他手上,他可以用技術手段 將簽字印在那兩個組織的申請書上,然後向移民局告發,說他非法居留,讓移民局將他遣送回中國,只要王一回 去,共產黨知道他加入過非法組織,就會送他進監獄。王誠勇不爲所動,沒有理會瑞的恫嚇。 *** 綠卡和金錢誘惑難擋 過了一段時間,瑞森霍佛向王誠勇提出可以爲他辦理在荷蘭永久定居的資格,王表示同意。瑞告訴王,荷蘭所 屬的亞如巴地區有一家醫院,願意爲王申請「荷蘭綠卡」。這家醫院每年都要做大量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但是人 體器官非常缺乏。問王是否可以向這家醫院提供死刑犯人的人體器官。王告訴瑞他辦不到。瑞說只要王假裝能夠 辦這件事,這家醫院就可以幫他辦理綠卡。綠卡到手以後,王就是不幫他們搞人體器官,他們也拿王沒有辦法。 荷蘭綠卡對於急於獲得海外居留權的王誠勇來說,仍具有強烈吸引力。瑞森霍佛顯然看透了王的弱點,一再 以綠卡爲誘餌,企圖讓王死心塌地聽他擺佈,把他一步步引入事先設好的圈套。 瑞告訴王,要想獲得綠卡,他必須滿足醫院提出的要求。無論醫院要他做什麼,他都應該同意。瑞森霍佛還 讓王與裝扮成該醫院腎外科「洪」主任的吳弘達見面,並且囑咐王,見面時一定要帶上他在擔任海南省檢察官的證 明,以便獲得醫院的信任。 *** 前檢察官認不出前罪犯,活該倒霉 1998年2月12日,瑞森霍佛發給王一份傳真,指定了王與「洪主任」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2月13日上午,瑞森霍佛和王誠勇與僞裝成「洪主任」的吳弘達在紐約的一家旅館見面。 吳弘達給了王誠勇一張「洪主任」在亞如巴醫院工作的名片,瑞森霍佛說他也是該院的法律顧問和合夥人。吳 弘達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國際醫學醫療服務及培訓合作合同》,要王在合同上簽字。自以爲可以獲得荷蘭綠 卡的王誠勇,萬萬也沒有想到,瑞森霍佛和僞裝成腎外科「洪主任」的吳弘達已經通知聯邦調查局對他們的電話談話 進行了祕密錄音,吳弘達還帶了一個隱形攝像機,在王誠勇毫不知情況的情況下,拍攝了面談的全過程。 衆所周知,吳弘達在中國時,曾是刑事罪犯,在美國華人、特別是知識分子的圈子裏,其「名聲」和「面目」,也是盡 人皆知的。但曾在中國擔任過檢察官的多年王誠勇,在美國時間不長,居然認不出這個臭名昭著的吳弘達,最後還落入 其圈套,也只能說是活該倒霉。 ***一份可怕的合同 吳弘達的這份合同,顯然具有強烈的政治目的。幾乎在合同的每一項中,吳弘達都試圖把販賣人體器官與中國 的公檢法機構和醫院緊密聯繫起來,使之成爲中國政府「有組織、有計劃地從事販賣死刑犯器官」的證據。合同第 一條:「因爲國際市場腎器官短缺,爲了快速向患者提供足夠數量的經過專業訓練的高質量的醫療人員和免疫專家 及捐獻的腎,特此成立國際醫學醫療服務及培訓合作公司。」第二條:「乙方(王誠勇)海南省檢察官,將任海南省公 檢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籌備委員會主任」,「爲美國等地腎病患者提供在中國獲得的器官」,「甲方協助乙方招收 和安排到中國接受腎移植的美國患者的醫療服務及康復。」第六條:乙方負責「海南與中國公檢法和醫院聯絡及配 合併保障腎臟的捐獻來源」。第八條:「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可行性報告後兩個月內,一次性付費2萬美元,該費用 爲乙方在中國海南省有關公檢法及醫療方面開展基礎工作之用途。」 不用說,如果王誠勇簽署了這樣一份合同,吳弘達就獲得了一份強有力的證據,可用來向美國國會和新聞界 「證明」中國政府嚴重侵犯死刑犯人的基本人權。自以爲精細、但是又不願意放棄獲得綠卡機會的王誠勇,在合同上 刪掉了所有涉及「海南省檢察院」、「中國公檢法」的表述和一些關鍵條款,並將合同改爲「可行性調查」,使之成爲 一個到中國了解是否法律許可、醫學可行的腎臟移植可行性調查協議書,調查費爲5000美元。但是直到被逮捕之 前,王誠勇未拿到過一分錢。 *** 鋃鐺入獄,如夢方醒 此後,瑞森霍佛又和王誠勇進行了6次電話交談,每次都由聯邦調查局祕密進行了電話錄音。從後來公佈的錄 音資料看,每次電話都是瑞森霍佛在大談人體器官交易,王誠勇被動地回答了一些問題。 根據美國法律,構成販賣人體器官罪的要件之一,是必須有第三者的合謀。爲了創造出一個合謀者,瑞森霍佛 要王誠勇帶一個朋友一起去,說需要有一個會說雙語的人幫助他代理在美國的業務。王誠勇當時在一家洗衣店打 工,認識了也在那裏工作的傅行琪。2月20日,傅行琪因爲要到曼哈頓的一位朋友家辦事,就順便陪王誠勇去參加了 瑞森霍佛特意安排的另一次會面。 傅行琪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涉入了這件具有強烈政治色彩的案子。爲了引起傅行琪參預此案的興趣,瑞森霍 佛一再向傅強調,亞如巴醫院接受器官移植的人都是大富翁,他們都需要中英文翻譯,傅要多少錢作爲酬勞都沒 有問題。 由於傅行琪是美國永久居民,聯邦調查局擔心傅可能會認出經常在電視上露面的吳弘達,就安排了另一線民 假裝成醫院的董事出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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