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
2003年4月26日法輪功學員在悉尼紀念被迫害致死的學員, 並展示橫幅:「江澤民因種族滅絕罪被起訴」。(法新社)
(大紀元記者李倩新聞綜述) 繼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正式起訴江澤民以來,今年3月瑞士法輪功也將訴江提到日程上來。而從今年下半年開始,法輪功學員更陸續在加拿大、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宣佈,準備在本國起訴江,顯示全球各地尋求起訴江澤民的行動漸成趨勢。法輪功擬在加、英、澳起訴江澤民 8月1日,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宣佈擬尋求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行爲正式起訴,起訴行動的細節和具體步驟將在稍後適當時機公佈。法輪功學員張照進介紹說:加拿大目前有數十位當地居民的法輪功親屬在國內遭受迫害。 8月9日,英國法輪功學員宣佈準備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爲進行起訴。倫敦居民朱寶生之妹朱寶蓮因拒絕放棄信仰,仍被關在北京女子監獄。倫敦城市大學博士後謝爲國的未婚妻朱永潔因煉法輪功,沒有任何拘留證明的情況下,被關押在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至今。英國法輪功稱,起訴案啓動後,會有更多迫害案例公佈出來。 而早一天的8月8日,「澳洲民衆支持法輪功信仰權利協會」受澳大利亞公民、法輪功學員章翠英之託,也準備著手起訴江澤民。澳洲乃斯特律師樓著名人權律師傑弗裏-羅賓遜已經同意爲該訴訟案提供幫助。章翠英曾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坐牢八個月。 法輪功尋求通過法律手段起訴江澤民的初次嘗試始於去年。2002年10月,江澤民訪問美國期間,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羣體滅絕罪」將其告上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2003年4月,代表法輪功方面的原告律師泰瑞-瑪什已美國法院遞交了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的罪證材料及起訴的法律程序證據。該案目前在進展中。
2002年10月22日江澤民訪問美國芝加哥時被起訴。圖爲當日 法輪功學員舉著被江澤民鎮壓導致死亡的學員肖像進行抗議。(法新社)
同年10月,另一份法律訴訟書被遞交給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刑事法庭,控告江澤民。同時列名爲被告的還有中央組織部部長曾慶紅及政治局祕書羅幹。該起訴書指控他們對發起和推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該項起訴期望國際刑事法庭對上述三名被告進行一次全面國際刑事調查。起訴人分別來自加拿大、美國、法國、澳洲、愛爾蘭和香港。今年3月18日,總部設在瑞士的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和瑞士法輪功協會在日內瓦宣佈,將在瑞士起訴江澤民。控告江澤民的三個主要理由是酷刑、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代表法輪功方面的律師格朗當時提到,「目前在世界多個國家都在準備按照當地法律起訴江澤民,一旦江踏上這些國家的土地,就將被告上法庭。全世界範圍,不僅僅在歐洲,還包括亞洲、北美、南美、非洲等,將形成天羅地網。」
2003年3月聯合國人權會議期間,「窮追未受懲罰者組織」 主席、瑞士律師菲理浦.格朗表示將在瑞士起訴江澤民。
幾年前,智利前軍事獨裁者匹諾切特因主政時期白色恐怖和血腥鎮壓,目前國際刑事法庭已經在審理;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因滅絕種族罪也被押上法庭。這些都是江的前車之鑑。中共高官多人遭起訴 根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的資料顯示:除江澤民以外,另有7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告上海外法庭。其中湖北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等已經被法庭判定罪名成立。 趙志飛,湖北省公安廳廳長,第一個被起訴的中國官員: 在美國被控「酷刑罪」:趙志飛是2001年7月17日在紐約曼哈頓酒店接到狀子。案子是在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投訴的。趙志飛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及其它粗暴違犯國際人權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輪功學員。2001年12月21日紐約的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判定趙志飛虐殺法輪功學員,侵犯美國聯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護法」,罪名成立。 劉淇,北京市市長;及 夏得仁,遼寧省副省長: 在美國被控「酷刑」、「反人類」等多項罪行:2002年2月7日,正在鹽湖城參加第十九屆冬季奧運的北京市長、北京奧運會組委會主席劉淇在美聯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訴,訴狀指稱北京警察在劉淇的允許下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有系統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嚴重毆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輪功學員控訴劉淇。劉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爲、無故監禁、反人權、及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遼寧省副省長夏得仁。今年6月在美國舊金山二人被認定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權。 周永康,四川省委書記,在美國被控「反人類罪」:2002年8月27日,正在美國訪問的四川省省委書記周永康,收到伊利諾州的起訴書,指控他在鎮壓中國法輪功追隨者過程中違反了《酷刑受害者保護條例》和《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條例》。 曾慶紅,中央組織部部長;及 羅幹,政治局祕書: 在聯合國被控「滅絕種類罪」、「酷刑」、「剝奪信仰自由等罪」:2002年10月,一份法律訴訟書被遞交給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刑事法庭,控告江澤民。同時列名爲被告的還有中央組織部部長曾慶紅及政治局祕書羅幹。該起訴書指控他們對發起和推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該項起訴期望國際刑事法庭對上述三名被告進行一次全面國際刑事調查。起訴人分別來自加拿大、美國、法國、澳洲、愛爾蘭和香港。 李嵐清,中國副總理: 在法國被控「酷刑罪」:2002年12月4日,基於聯合國和法國有關法律,法輪功通過法國法院對「610辦公室」頭子、中國副總理李嵐清訴以酷刑罪。李嵐清是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學員的組織者。他是在率「中國申辦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代表團往巴黎時被起訴。 聯合國接受迫害責任人名單 2003年3月,在與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祕密監察機構程序部門的會談中,一箇中國迫害監察組織——「法網恢恢」,遞交了兩份關於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報告,共四千多頁。第一份報告上有一萬一千多名610官員、警察及其他涉及迫害法輪功者的姓名和罪行細節。第二份報告是一個約有兩萬名受迫害者的名單和事件列表。 另據「法網恢恢」,該組織現在記錄在案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有上萬名。一旦時機成熟,將會對他們一一進行法律起訴。這些人在出國訪問、旅遊以及探親時隨時面臨被起訴的可能。 民間組織系統追查 也有民間組織,如「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從事追查迫害法輪功的證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稱,他們會「邀請和協調全球社會正義力量,在國際範圍內廣泛、深入、系統地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個人、機構和組織,包括江澤民及其領導下的直接迫害法輪功的各級610系統;包括國安部、公安部、法院、勞教所、涉嫌的精神病醫院;包括對法輪功進行誣陷、造謠和栽贓的新聞媒體及喉舌;包括直接或間接參與對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屬進行精神、肉體和經濟迫害的人員。」「在事實的基礎上,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伸張正義,警世醒人。」他們呼籲中國人民、各國政府、國際組織、社會團體和正義人士,提供證據、線索、及人力和物力支持,參與或協助其追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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