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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李朝隱 爲國惜法(圖)
【人民報消息】唐朝李朝隱年少時就中了明法科的舉人,歷任侍御史、大理卿、吏部侍郎等,以清正廉明、剛正不阿著稱。 神龍年間,權臣武三思迫害異己,構陷功臣敬暉、桓彥範、張柬之等五人。武三思黨羽侍御史鄭愔請求判處這五人死刑,在這事關生死的關鍵時刻,時任大理丞的李朝隱挺身而出,堅持「沒有經過審理查實,不宜輕易用刑法(來處置他們)。」 他因此觸怒了唐中宗,被貶官流放嶺南。由於宰相韋巨源、中書令李嶠等人對唐中宗說「朝隱素清正,一日遠逐,恐駭天下」,才得以免逐,被貶爲山西聞喜縣令。 後來,李朝隱任侍御史。當時,宦官當政,未經正式程序非法任命了許多官員,李朝隱彈劾罷免許多這樣不合格的官吏。不久,他改任長安令,宦官閭興貴來找他走後門,李朝隱鐵面無私,嚴肅回絕了他。 唐睿宗知道這件事後很高興,對李朝隱說:「你作爲主政京城的官員能夠做到這樣,我還有什麼可憂慮的呢?」又下制曰:「長安令李朝隱,德義不回,清強自遂,亟聞嘉政,累着能名。朕規誡前古,勤求典憲,能副朕意,實賴斯人,古稱遺直,復見於今。思欲旌其美行,予以嘉獎。」 有一次,安成公主的家僕侵奪了百姓的田地,李朝隱秉公執法,拘捕了公主的家僕並給予處罰。 還有一次,太子舅舅的家丁恃勢侵害百姓,李朝隱予以拘捕並處罰說:「此而不繩,何以爲政?」從此權貴們再也不敢恃勢胡爲了。 開元年間,李朝隱任吏部侍郎,主持工作公正平允,得到當時官吏和百姓的高度稱讚。他素有公直之譽,每當御史大夫職位出現空缺時,當時的輿論就推舉他。 「爲國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隨人。」這是李朝隱斷案時說的一句話,意思是說,作爲司法官員,應該爲了國家珍惜和愛護法律,期望堅守法律條文,不敢使法律因人而異,體現出中國古代司法者的職業道德和氣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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