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政府和人權團體譴責香港依國安法定罪14名民主派人士
2024年5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香港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星期四(5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14名香港泛民主派人士「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之後,多國政府和人權團體對這一史無前例的判決表示譴責和強烈反對。
不過,2020年6月底強推「港版國安法」的中國政府對香港法院的判決表示支持。
美聯社引述歐盟外交與安全事務高級代表辦公室發表的一份聲明說,「(判決)標誌著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的進一步惡化。」
聲明還指出,被定罪的這些被告「是因為參與和平政治活動而受到懲罰,而這些活動在尊重基本民主原則的任何政治體制中都是合法的」。
歐盟外交與安全事務高級代表辦公室的聲明還表示,此案讓人質疑香港號稱對開放和多元化的承諾,而開放和多元化正是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商務和金融中心吸引人的根基。
澳大利亞外交部長黃英賢表示,「我們對今天作出的判決深感擔憂,包括對一名澳大利亞公民吳政亨先生的有罪判決。」
「我們就香港人權和自由持續遭侵蝕一事一直在向中國表達強烈反對的立場,我們還將持續這麼做,」黃英賢在社媒X平台上貼文說。
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批評此次審判出於政治動機,要求立即釋放被告。西方多國外交官週四到場聆聽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包括美國、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愛爾蘭、捷克等國外交官及歐盟代表。
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香港法院的判決是「香港的國安法如何被武器化並用於消除異議的最恬不知恥的展示」。
布魯克斯認為,判定這些人罪成向所有反對政府行為的人傳遞出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信息。
人權觀察(HRW)中國事務部代理主任王松蓮表示,判定這些人有罪表明了對民主政治程序和法治的「極端藐視」。
「民主不是犯罪,無論中國政府及其精選的香港法院怎麼說,」美聯社引述王松蓮的話說。
本案共涉及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他們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被依國安法指控涉嫌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而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判決顯示其中兩人罪名不成立,這兩名被告為大律師劉偉聰及社工李予信。但是,香港政府律政司已經表明要對兩人脫罪提出上訴。
其他罪名成立的14名被告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林卓廷、黃碧雲和陳志全,他們在後續刑期宣判中有可能最高面臨終身監禁。
其他罪名成立的泛民派被告還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何桂藍、鄒家成、柯耀林及余慧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星期四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香港法院的判決時表示,北京當局支持香港特區執法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借有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抹黑和破壞香港法治」。
「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毛寧稱。
轉載自《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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