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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階級說什麼話
 
何清漣
 
【人民報17日訊】摘自11月7日[思想的境界]作者何清漣,原題爲:利益的衝突──傾聽不同的聲音 ,分兩次刊登。

利益的衝突──傾聽不同的聲音(1)

  作爲一位社會化的學者,我經常有幸接觸到各階層人士,並聽到來自各階層的不同聲音。正是這些訴求各異的聲音,使我深深觸摸到這個時代正在發生的深刻變化。我真切地感到,這些聲音引起的社會關注有大有小,原因倒不在於聲音本身的高低,而在於發出聲音的人背後的實力支撐。
  人類社會從來就是靠實力排座次。在國際事務中,各國完全憑藉以武力、經濟實力爲主要內容的國家競爭力發言;在一國的內務中,各階層則憑藉其擁有的實力發言,這實力,既有他們在社會階梯上擁有的政治權力,也有貨幣賦予的權力。與這兩項權力完全無緣的階層,其利益訴求則有可能被湮沒在歷史的滾滾煙塵之中。

  幾種利益的訴說

  今年4月底,湖南衛視「有話好說」節目請我做嘉賓。這次節目談的是廣州南方大廈企業集團公司25位下崗工人與該公司之間的一起住房糾紛。事情其實並不複雜,大致情況如下:1994年「南方集團」搞房改,這25位「南方集團」的職工還未下崗,就與其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並按企業規定交了款,購買了該住房的使用權。但事過幾年,政府下達了一個文件,規定房改不規範的企業必須重新進行房改。文件下達之時,這25位職工都已下崗,於是企業就根據政府文件,聲稱以前的購房合同不合法,必須重新來過。鑑於這25位職工都已下崗,請他們從現有住房裏搬出去。這一下25位職工都傻了眼,因爲他們處於失業狀態,根本無處可去。如果放棄現有住房,就只有流落街頭。這25位工人當中,工齡最長者已在這個企業裏工作了近30年,最短的也在這企業工作達十餘年。他們認爲企業不應該將他們趕出來,於是據理力爭,希望保住這點可伶的權益。結果官司打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按照政府文件判決,認爲原合同屬於企業行爲,不具合法性,應當作廢。這些工人求告無門──廣州傳媒本是全中國最發達的,但不知道這事爲什麼會被當地傳媒給漏掉了──於是有人將他們的案子作爲新聞線索提供給湖南衛視,與廣州沒有利害關係的湖南衛視就邀請他們派出幾位代表到長沙,在「有話好說」節目裏討論這一糾紛。

  這個節目共邀請了數位嘉賓,一位是長沙某國企的趙廠長,另一位是來自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的陸先生,還有我與一位「南方集團」下崗工人的代表,臺下則是其他幾位沒有上臺的下崗工人代表、從湖南幾所大學裏請來的幾十位大學生、當地一些機關幹部及其他身份的市民。節目形式是先由節目主持人敘述了這一故事,再由各位嘉賓談自己對「南方集團」此舉的看法。

  最先發言的是長沙某國企的趙廠長。他表示理解「南方集團」這一做法,因爲「南方集團」還有許多在職職工的利益需要考慮,國企改革顯然需要犧牲一些人的利益。做廠長經理的也是人,他們也有許多難處,在追求效益的壓力下,很難兼顧到所有職工的利益,只能是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以保證大部分人的利益。「人說改革難,就難在這裏。再有能力的廠長也無法做到保證每個人的利益,只能狠狠心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以保證大多數人的利益。」

  趙廠長的說話遭到了陸先生非常強烈的反對。陸先生表示,這對這部分被犧牲的工人來說絕對不公平,這些工人辛辛苦苦做了幾十年,況且買房也付了錢,憑什麼將人家趕出去?「南方集團」是家大公司,這房子看來也不是什麼好房子,值不了多少錢,就算將房子收回去,難道就能救活這個企業?原來好幾億的企業資產,企業都搞不好,收回這20多套房子,百來萬元錢就能救活這企業?

  主持人問陸先生,如果請你來管理這個廠,你打算怎樣管理?陸先生顯然沒想到有此一問,怔了一下以後很快回答道:我會與工人一起同甘共苦,吃鹹菜稀飯也要將這個工廠搞好。

  聽衆席的聽衆不滿意了,一陣小小的騷動。主持人轉而問下面的聽衆:「假設各位是那個工廠的工人,你們是不是隻需要一個與你們一起喝稀飯吃鹹菜的廠長?」聽衆還比較理性,知道這精神在如今已屬稀缺物品,沒過分打擊陸先生的熱情。一位男青年站起來說:「我們既要廠長能與我們同甘共苦,更要廠長能爲工廠帶來效益。如果一位廠長經理僅僅只能與我們一起喝稀飯吃鹹菜,顯然是不夠的。」

  主持人請我談看法。我說:「今天這場面真應了一句『文革』時期的老話,叫做什麼階級說什麼話。這位下崗工人代表正好是邊緣化階層的代表,而這位趙廠長則是經濟精英的代表,陸先生則代表了知識分子中同情弱勢階層的那部分人。」

  主持人繼續問我,現在法院判決工人們敗訴,要他們搬出去。而這些工人都無處可去。在這個案例中,到底是維護法律的尊嚴重要,還是同情弱者重要?我回答說:我們正處在社會轉型期,法律制度還很不完善,需要從實踐中不斷摸索。法有惡法,也有良法,如果與社會道德及基本價值觀背離太遠,那就是惡法。更何況有關職工購買住房的政策規定還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決時也未充分考慮這批工人與這家企業的歷史關係以及已形成事實的房屋買賣關係,所以目前的問題還不是維護所謂法律神聖性的問題,而是要回到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基本合法權益這一問題上來談。也就是說,企業必須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包括住房權益,簡言之,就是不能賴掉歷史債務。

  接下來是臺下的聽衆們發言。先是一位在長沙市政府房改部門的一位先生髮言。這位先生提了個建議,他說長沙現在正在建設解困房,大概十萬元左右一套,這種房子廣州早已在建造。既然有了政府的解困房,根本就不必要再花精力去與「南方集團」打什麼官司,還是想辦法去申請一套解困房比較省事。坐在臺上的下崗職工代表苦笑着說:「廣州是有政府的解困房,可我們這25位都是已失業好幾年的人,手中哪有餘錢去買解困房?」我坐在臺上,聽着這話,不由得想起晉惠帝問他的大臣,那些餓死的老百姓「何不食肉糜」這個典故來。

  接下來是幾位在校就讀的大學生髮言。一位長得比較結實且活潑的女孩子有條不紊地談了她的看法:「現在是市場經濟,提倡競爭,這就註定了有勝有敗。如果所有的下崗工人都不將佔住企業的房子退還給企業,企業就會被拖垮。我認爲這些下崗工人的處境確實值得同情,但不能因爲同情工人而拖垮企業,那樣會害了更多的工人。我認爲這25位工人的住房合同在政府規定頒佈之後已失去法律效力,應該搬出去,不應該將自己的負擔強加到企業頭上。剛才陸先生講自己願意與工人一起吃鹹菜喝稀飯共度艱難,我也不贊成。這種精神雖然可貴,但是企業不是依靠吃苦精神就可以生存的。如果我是工人,要我參加選舉廠長,我就不會投陸先生的票,因爲我認爲他沒有做廠長的能力。」她的話馬上博得了聽衆席上好些年輕大學生的掌聲,不過我分不清這些掌聲是爲企業行爲鼓掌還是爲她針對陸先生的表態而鼓掌。

  另外一位大學生站起來發表他的看法。這位大學生可能讀過不少關於競爭法則的書,談起來頭頭是道,包括社會達爾文主義那種物競天擇,弱肉強食的道理都成爲他旁徵博引的佐證材料。闡述了這些競爭法則以後,他發表看法:「中國有句老話,叫做『慈不將兵,義不掌財』。如果每個企業家都像陸先生那樣,那就去開慈善院好了。」這話聽得臺上的趙廠長頻頻點頭,臺下也有響起好幾次掌聲。然後這位大學生直接要求我發表看法:在這種高度競爭的社會中,講公平是否太理想化了一些?

  我對這位同學說:從世界歷史經驗看,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確實是非常殘酷。在那時候,競爭中的優勝者獲得的獎券是貨幣,他們用來喂貓養狗的食物也比貧困者用來哺育後代的食物要好得多。但正因爲少數富裕者的幸福生活與廣大勞苦大衆的貧困生活形成的反差太大,所以當時的階級鬥爭非常激烈,這才有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問世,才有後來席捲世界的社會主義革命與共產主義運動。馬克思對當時資本主義制度進行的猛烈批判,有如一面鏡子,讓世界在這面鏡子裏看到了自己的醜惡,才有了資本主義世界後來的不斷改進與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而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其實就是人類追求社會公平的一種表現,體現了社會對弱者的一種關懷,它消解了社會衝突,緩和了社會緊張狀態,有利於社會進步。我們現在的問題在於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卻一下將弱者推到了無法生存的境地。具體到今天正在談的這個問題上來看,這25位工人在青壯年時期都在這企業工作,而企業當時的工資其實只不過是基本生活費,住房、養老、醫療、子女的教育等一切費用都是作爲企業的一種社會福利分配給企業職工的。這是企業對職工的一種歷史負債,更兼這房子還是他們未下崗時按企業要求付清房款購買下來的非產權房,享有居住權,現在企業不但不還歷史欠債,連這個合同都不承認,這等於雙倍的剝奪。這些工人有權繼續住在裏面,大家要想清楚此案的特殊性,不要簡單地將其等同於一般的在市場競爭中落敗的失敗者。

  講完了這段話以後,我提了一個小小的要求,請發言者補充一下他們的出身,父母親的職業與家庭經濟狀況。已發過言的幾位自報家門,基本上都出身於幹部或知識分子家庭,家庭經濟狀況屬於中等狀態以上。

  臺下早有幾位大學生滿臉不忿之色,坐在第一排的一位舉了好幾次手,可惜主持人沒看到。坐在中間的一位大學生終於得到了發言機會,他還未講,就已淚流滿面。但他說話清晰,非常誠懇。話雖然不多,但我至今還記得非常清楚。他說道:「我的父母都在一家大型國有企業『韶鋼』工作,從我爺爺那一代開始參加建廠,直到我的成長,我們一家的命運都與那個廠子息息相關。可以說,那個廠是我們的家,不少類似於我這種情況的家庭也將這個廠看作自己的家。我們這個廠曾經是當地的經濟支柱與稅收大戶。但現在那個廠已經停產好幾年了,不是別的原因,是因爲我們的產品賣不出去。我的父母,包括其他許多人都很勤勞──我爺爺是個老勞動模範,我媽媽也年年評上先進。但現在他們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1/17/630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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