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21日凌晨,瀋陽故宮門前的國家重點文物———「下馬碑」被一輛違章行駛的「奔馳」撞成三截,12天后,原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因腐敗醜聞被中紀委查處,翻身落馬。 本來沒有內在聯繫的兩件事,被瀋陽的市民連在了一起:「下馬碑」碎了,馬向東倒了! 由於有關方面對案件一直祕而不宣,各路媒體絞盡腦汁也沒得到有關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落馬的確切消息。有聰明者上網去查相關消息,嵌入「馬向東」一關鍵詞後,顯示的卻是金庸小說中的段落:「一路人馬向東絕塵而去」,令網蟲們啼笑皆非。 一年之後,記者從權威部門獲得可靠消息:原中共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因涉嫌在澳門豪賭,私分挪用鉅額公款等罪行,已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兩年半內飛港澳狂賭17次 今年47歲的馬向東曾是瀋陽市最前程無量的年輕幹部之一:從瀋陽市商業局長,到市政府副祕書長,再到市長助理。1993年,40歲的馬向東走馬出任有600多萬人口的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98年,他踏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寶座,分管財政、基建等諸多要害部門,權勢炙手可熱。 上世紀90年代末,國家某部門在澳門執行任務,發現在萄京酒店、東方酒店、新世紀娛樂城等處的賭場內,頻繁出現操北方口音的三個身影。其中一人個子不高,衣冠楚楚,出手闊綽,一擲千金,該部門用攝像機祕密監控了這幾個人的詭祕活動。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反覆審看錄像帶之後,有關部門確認:那位個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是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另外兩人分別是瀋陽市財政局局長李經芳和瀋陽市建委主任寧先傑。 1999年6月,相關的報告送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案頭,尉健行十分震驚,他迅即批示:此事駭人聽聞,請即組織得力同志開展外圍覈查,如有進展,再採取必要措施。 在中紀委專案組做了大量工作之後,1999年7月2日下午,中紀委六室的一位副主任率專案組人員趕到瀋陽,向遼寧省紀委通報了情況。中紀委並決定:立即對馬向東、李經芳、寧先傑進行「雙規」(即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向組織說明問題)。 當晚8-9時,馬向東、李經芳、寧先傑等人落網。 經有關部門查實,從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馬向東與李經芳、寧先傑等人,先後17次私自到澳門賭博,其中有5次是馬向東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以種種藉口私自去港澳賭博的。 私分挪用公款52萬美元 中紀委專案組還查實:馬向東等人膽大包天,竟敢一次私分公款12萬美元,挪用公款40萬美元。 這件事情發生在1999年年初,大致經過是這樣的: 爲了鼓勵招商引資,瀋陽市政府專門制定了有關獎勵制度。1998年年底,市建委提出了對香港某公司主席特別助理何先生、公司駐瀋陽首席代表劉先生獎勵的建議,這家香港公司共向瀋陽投資15億元人民幣,決定按規定比例千分之六共 獎勵人民幣900萬元。瀋陽市建委主任寧先傑負責具體操作這件事。他先讓下屬的城建投資公司將900萬元轉入某外企,並指示換成美元,以便獎勵給香港商人。 1999年初,馬向東、李經芳、寧先傑赴香港,代表瀋陽市政府去實施這次獎勵。 在下榻的港麗酒店,寧先傑讓某外企總經理將兌換好的美元先送過來48萬。48萬美元被均成兩份,裝入兩個精美的禮盒中。然後,寧先傑又打電話約何先生、劉先生到酒店來,馬向東親自將兩隻禮盒奉上。 第二天,馬向東指示寧先傑讓人再送來12萬美元,與李經芳、寧先傑均分。 100萬美元,連獎帶分用去了60萬美元,剩下的40萬美元,馬向東還有用處。早在1998年11月,馬向東等3人就揹着瀋陽市委、市政府在香港成立了一家公司。該公司以馬向東在香港的朋友尤某(佔股50%)、李經芳(佔股25%)、寧先傑(佔股25%)3人名義註冊,起名爲「定志有限公司」。李經芳爲董事長,寧先傑和尤某爲董事,尤某兼任總經理。爲了全力扶持這傢俬人公司,馬向東移花接木,將剩下的40萬美元悉數打進。 返回瀋陽後,馬向東向市長慕綏新彙報說:這次赴港,獎勵何先生、劉先生共人民幣500萬元,摺合成美元是60萬元。 一個月後的7月2日,馬向東風聞中紀委要調查他的問題,急匆匆將寧先傑、李經芳找到家裏商量對策。他讓李、寧第二天飛往深圳,緊急約見何先生,將12萬美元退給何。但沒料到中紀委兵貴神速,當晚就對3人「雙規」,致使馬向東掩飾罪行的計劃胎死腹中。 制度缺陷監督不落實 馬向東一案的暴露,看起來有它的偶然性,如果國家某部門不是在澳門賭場執行任務,或許不會露出「馬腳」;但實際上它又有必然性,像馬向東這樣的腐敗幹部,紙總難包住火。 蒼蠅不抱無縫的雞蛋。制度上的缺陷必定使腐敗分子有機可乘。像在獎勵招商引資功臣這樣的事情上,怎麼能沒有完備的財務制度和手續?怎麼能100萬美元的鉅額現金由一個人或幾個人隨意支配?還有,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這幾年文件、規定搞了不少,又是重大問題報告制,又是8小時以外全程監督制, 但真正落到實處了嗎?有多少屬於形式主義的東西?中國的老百姓,辦個護照得經過多少關口,但馬向東手中有3本公務護照、2本私人護照、2本港澳通行證,他出入邊境簡直如穿自家門檻,這正常嗎?馬向東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數次偷去港澳賭博,甚至學習論文都是別人代寫的,但據說他在黨校的評語還不錯。向東的問題暴露後,人們在「震驚」之餘,也不能不思索:這樣的幹部還能仕途亨通,有關部門是否有失察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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