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南方週末23日報導,一個在社會上浪蕩多年的「舞女」,竟然憑藉關係搖身一變當上了法官,這是發生在陝西省富平縣法院的一件怪事。 此事今年10月經中央媒體報道後,引起了中央和陝西省領導的高度重視。據新華社報道,陝西省政法委近日對有關當事人做出以下處理:對王愛茹、張軍利等人立即予以辭退;原富平縣委副書記、現渭南市移民辦主任白兵權,富平縣人民法院院長加森有停職檢查,待陝西省及渭南市紀檢部門查清責任再做處理。 目前,陝西省及渭南市紀檢部門正在對富平縣法院發生的弄虛作假、違反組織紀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進一步調查。鑑於富平縣政法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陝西省政法委已經將這個縣作爲全省政法隊伍整頓的重點。 正是這個法院,本報在8個月前曾有過報道────該院法官王亞光在一起簡單的行政訴訟中,堅持秉公斷案,「違抗」了審委會意志,進而遭打擊報復,被逼踏上上訪路,告了7年的狀……(本報3月22日《一名法官「抗上」的代價》) 該用人的不用,不該用的人卻在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判案,引致民怨不斷。記者近日在富平調查,發現類似「舞女當法官」這樣的怪事在富平縣法院還不少,無論是法官們自己還是當地民衆,都已見怪不怪。 ● 業務素質與道德水平 「不用去談業務素質了,就道德水準而言,富平縣法院有不少法官不配坐在莊嚴的法庭上斷案。」富平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說。 來到富平,記者才知道「『舞女』當法官,流氓提院長」一語已然家喻戶曉。新華社的報道:被稱爲「舞女」的那名法官,原名王愛茹,原是富平縣王寮鄉南董村農民,長期與黑社會老大孫某某同居,無正當職業。1996年到1997年,孫某某在縣城開辦了「聚仙樓」舞廳,這裏成了容留婦女賣淫和黑社會拉攏腐蝕幹部的場所。這期間,與孫某某勾搭的王愛茹一手操持舞廳,成了在富平名噪一時的老闆娘。 有王愛茹的鄰居稱,「有一段時間王愛茹跟孫某某關係不好,便到舞廳裏做『小姐』。」就是這樣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小姐」或「老闆娘」,1997年底便到富平縣法院美原法庭任法官,2000年3月調執行庭任法官。 「舞女」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幾乎成了法院幹警的談資和笑柄。一位律師說:「王愛茹辦案,連一個懂事理的農村老漢都不如,完全是憑感覺。她寫的判決書錯別字多,語句不順。她不知道適用的具體法律條文,常常空下來讓別人補上。」 2001年11月8日上午,被辭退的王愛茹糾集四個人衝進法院會議室,毆打正欲開會的美原法庭庭長董有仁,董的衣服被扯爛,臉被劃破。 董有仁被打是因爲一個月前他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王愛茹「經常收受當事人錢財私辦黑案」,「還趁辦案之便詐騙錢財」,把王愛茹「整得上不成班」。 給新華社記者帶路的華朱鄉農民朱繼耕不敢回家,成天在外東躲西藏,王愛茹嚷著一定要找到他和王亞光,跟他們算賬。本報記者在富平採訪期間,王亞光進出小心翼翼,隨身帶著朋友送的藏刀。 「打人」時省裏來富平整頓司法隊伍的工作組還駐在富平,直到11月12日,記者離開富平,縣裏對打人事件仍然沒有表態。而關於王愛茹辦案水平的故事卻源源不斷傳到記者耳裏。 比如,董有仁任美原法庭庭長期間,王愛茹受理32件案子,16件至其調走未結案,而有7件未立案,卻已收取3200元案件受理費。 關於王愛茹利用職權謀取好處,記者在執行庭法官王福順口中也得到了證實,如王愛茹被清退後,移交給王福順的兩宗案子,案卷表明已收執行款,卻未返還申請執行人。 一位法官由此感嘆:「法官的職業道德水平低比業務素質低更可怕,以這樣一個道德水準低下的法官隊伍如何能保障司法公正?」 而1995年《法官法》頒佈後,還有十多名與王愛茹一樣的社會閒雜人員違規進了法院。極具諷刺意味的是,富平法院近三年來未進一名正規政法院校的畢業生。 張軍利,院長加森有原來的司機,同事的評價是「一身流氓習氣」。1999年11月,張因涉嫌冒充公安幹警強姦髮廊女老闆被富平縣公安局立案偵查。2001年1月10日,縣公安局向縣檢察院報請逮捕。 事發後,加森有授意法院幹部找公安、檢察機關上下打點,後向公安局交一萬元「保證金」取保候審。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張軍利在取保候審期間竟被加森有任命爲該縣莊裏法庭書記員。 一名工人,汽車司機,又是一名有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竟堂而皇之地在公堂上審起案來。「這是對法律的褻瀆」,一位退休法官語不成聲。 張軍利出事後,勞改釋放人員連某某進法院成了加森有的司機,之後在執行庭辦案。連是某副院長的妻弟,後因「風聲」緊,調離法院。 ● 一起假案 由於法官素質低下和徇私枉法等原因,在富平,冤假錯案可謂不少。 2000年12月19日,富平縣百貨公司兌付給焦健本96萬元的工程款在押解回家的途中被人持槍劫走,一時震驚富平。後幾經查詢,焦才知道是法院在強制執行,而「劫款」時法官們並未出示證件和相關法律手續。當晚,焦在法院執行庭簽下「同意扣款」後,退回45萬元。 糾紛來源於6年前的一張「借據」。1994年1月,焦健本在韓城市承包工程,因建方欠款久追不果,便尋求當時主管城建的副市長邢某幫忙。邢允諾,並向焦介紹一項500萬元的工程,但要先付5%的「介紹費」。焦一時籌不出這麼多錢,邢讓他寫一張借條,「焦健本欠27楷滄E元」,邢以不便出面爲由,款落「李敬章」。 後來,焦承建500萬元工程一事「打了水漂」,焦向邢索回借據,被拒。 2000年8月4日,焦健本接到法院的傳票,大吃一驚,自己竟被從未謀面的「李敬章」告上法庭。 8月21日,富平縣法院按簡易程序審理「焦李」糾紛,邢某與「李敬章」均未到庭,由自稱是「來自西安的律師」閻某某代理。(據了解,閻爲富平氮肥廠工人,是富平法院副院長同某某的妻妹,而同與邢某是好友。) 辦案的書記員孫某向焦提出自己的意見:「如果調解,可以算30萬元,訴訟費原告出。若判決就要算50多萬,今天就要決定,再無時間。」無可奈何之下,焦在調解書上簽字。 3個月後,焦健本的51萬元被「強制執行」,超標的21萬。 富平法院執行庭知情法官告訴記者,這是一起沒有原告的假債務糾紛案,是精心策劃的一起假案。「假原告不敢出庭應訴;原告沒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操縱假案的人不敢出頭露面。」 今年3月26日,渭南市中院以「事實不符」爲由,要求富平法院「按審判監督程序依法審理」。但富平法院置之不理,於8月28日駁回焦的再審請求。 3個月又過去了,焦健本的51萬元工程款仍滯留在富平法院,沒有人給他一個合理的說法。 ● 私設監牢與律師被打 1989年,農民朱繼耕與人合夥辦了個麵粉廠,三年後獲利12楷粒E元。廠長楊某某企圖獨佔麵粉廠,不結算,不分紅,引發糾紛。1992年2月,朱等三名合夥人將楊某某訴至法院,確認其所有權及分配受益權。案件經一審、二審、重審歷時三年審結。楊某某通過關係找到院長加森有說情,加迫使辦案法官改變了原判決,致使朱等三年辛勞一無所有。 1998年2月22日夜裏,心懷不滿的朱繼耕在縣城散發宣揚加森有腐敗的材料,被富平法院法官劉某某抓住。朱被拉到長城賓館三樓,戴上背銬,法警楊某某接連打了朱的耳光。隨後,朱被張軍利、劉某某等輪流毆打,致大小便失禁。第二天,朱被轉至莊裏鎮非法拘禁達11天,朱妻也被銬至莊裏,遭逼供、辱罵。 三年來,朱繼耕不斷上訪討說法,而打人者劉某某卻被提升爲某法庭庭長。 整人不只是一些法官的專利,也不僅只有農民才能成爲被整的對象。喬山人律師事務所律師成雄飛有刻骨銘心的經歷。 2000年12月11日,大雪紛飛。清晨8時,成雄飛便被富平法院僱傭的法警王某某叫到杜村鎮政府司法辦公室。因一筆擔保的借款發生爭執,王某某嫌成雄飛「講了法」,粗魯地將成銬在司法辦門外的桐樹上。成在大雪中站了一上午。 隨後成雄飛被帶到東上官鄉政府非法關押15天。15天裏,作爲律師的成目睹了富平縣法院經濟庭部分法官的胡作非爲:私設監牢;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可以隨意抓人、銬人、拘禁人;將男女「人質」混關一室;動不動就將人銬在樹上;隨便打人也是家常便飯。 與成雄飛關在一起的皁角村農民管許昌曾被經濟庭幹警孫某等人打得昏死過去,後經醫生搶救才活過來。關押成雄飛屋子的牆上濺著血跡。三天後送達的拘留通知書上說,成雄飛「妨礙司法人員執行公務」。 面對記者,成雄飛難過地說:「作爲一名律師,連自己的合法權益都保障不了,如何去爲老百姓申冤?」 11月11日,東上官鄉政府,記者見到了關人的三間房屋,透過玻璃窗,已看不見牆上的血印,屋裏住了人,他們證實這屋子做過「監牢」。 一個令人齒冷而又啼笑皆非的細節是,去年冬天,幾十名債務人被非法關押在張橋鎮。經濟庭副庭長李小平想出一招,讓債務人們脫了上衣,圍著院子繞圈跑,嘴裏喊著口號:「下定決心,排除萬難,欠債可恥,一定還錢。」而李小平的這一「發明」還作爲經驗在富平電視臺新聞中播出。 ● 富平法院法官的整體素質 在律師們眼裏,這位高中學歷,1996年始任法官,1998年便升任經濟庭副庭長的李小平「業務能力很差」,「只能說了解一些法律常識」。曾經有律師找他諮詢業務,李雙手一擺:「不要跟我談法律。」「他甚至不知道有一部《產品質量法》」,律師成□說。 在成□看來,富平縣法院經濟庭8名法官,真正夠法官水平的沒有一個,「都很糟糕」。成說民庭庭長李申志業務能力不錯,經濟庭的判決書經常交給他來寫,「有的實在看不下去,他重寫一遍」。李申志是復員軍人,好學,自學成才。 前任經濟庭庭長成平在成□看來「辦案還可以」,因李小平與加森有的關係「非同一般」,成平被調至審監庭,李小平負責經濟庭工作。成□說王亞光是法院最好的,剛直不阿,卻遭棄用。 與記者聊天時,民庭庭長李申志說:「在富平法院,只能隨波逐流,想潔身自好太難。」李是老三屆,他說按理也該退下來,卻仍居要職,「不是我的素質有多高,實在是法院整體素質太差,該要的不要,不該要的卻成堆」。 按照政工科長李冬菊的說法,富平法院法官的文化程度多數在「大專以上」。但這種說法卻遭到一位法官的質疑,「那都是哄鬼的」,很多是法院系統內部的夜大或函授畢業,有的純粹就是花錢買的文憑。 至於院長加森有自己,進法院前當過鄉鎮黨政幹部,當過工商局局長,沒有任何法律專業背景。 不止一位法官對記者說,法院進人就加森有一人說了算,整個成了一個網,「沒法不被牽進去」。 富平一位律師說,現在法院寧可進一些不懂法律的人再培訓法律知識,也不願要學業有成的大學畢業生,沒有任何背景的大學生要到法院求職,比登天還難。 這麼多年來富平法院正規法律院校畢業的大學生只有6個,現在只剩下3個。近幾年不少水平高的法官紛紛調離:朱永平、王曉傑、邢亞琴、雷金平……不少人認爲的辦案水平高的法官王亞光,如今仍「待崗」在家。 按陝西省人大代表、富平縣人段民朝的話說,像王亞光這樣的法官多幾個的話,哪會有那麼多冤假錯案,哪會有那麼多上訪羣衆? 對於記者的正式採訪,富平法院從上到下一律拒絕。之前的幾天,法院多次開會,某副院長一再強調:未經院領導批准,不準擅自接受記者採訪,否則屬違紀行爲。 可以證實的消息是,繼王愛茹、張軍利等之後,富平法院停止了違規進法院的李虎、王基建、馬小榮、陳煒、羅高平等五人的辦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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