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民日報》2月3日評論員文章:《警惕合法外衣下的罪惡》,還放不下官方發言人的臭架子,入世後仍不見長進,既以媒體名義發表評論,有什麼權利宣佈江澤民以言代法的「有罪推論」。 什麼合法、非法,純屬扯談,核心是一句話,練功就是犯罪;教人練功更是犯罪,即使你什麼也沒做,沒有任何刑事犯罪。 全國都要執行江澤民在2000年給610 辦紅頭文件不署名的手令,對法輪功「名譽搞臭,經濟斷絕,肉體消滅」,也就是中央電視臺宣傳的「每一個法輪功練習者的存在,就是一份不安全的因素,非得把他們消滅乾淨」,也就是開除工職,逃亡在外的法輪功練習者,把他們一個個活活俄死,誰敢收留誰是合法外衣下的罪惡。 下一句沒說的是要重判,罪上加罪。事實上,不僅守法公民煉法輪功是犯罪,教練任何氣功都是犯罪,十五種氣功都被「合法」地定爲邪教,包括中功、香功、嚴新功、沈昌功……教或練任何一種氣功,都是「非法」外衣下的犯罪,還厚臉皮談什麼合法非法。《人民日報》評論員你敢否認嗎?甭說人的基本權利,13億公民在「三點水」治下,連支配自己四肢的權利都沒有,沒錢看病,活該等死,就是不準煉15種氣功,這是「三點水」賞下的生存權。 請問鎮壓法輪功有合法外衣嗎?「打死白打,上告無門,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些發給6·10 辦的內部指示爲什麼不敢署名。這些你敢否認嗎? 具有江澤民騙子特色的國家恐怖主義,公開地栽髒陷害大造輿論;祕密地下毒手,對全國各地守法公民煉功者放肆地大屠殺,公安內傳僅法輪功人士至今已「徹底剷除」活活打死1600多人,旁及19種以上宗教,都在「合法」外衣下定爲邪教,新約聖經成了邪教證據,傳教者被判死刑。這就是江澤民掌控的6·10 辦迫害網籠罩全國的國家恐怖主義。 最近據網上最新報導,江澤民嫌以各地政府名義設立的6·10 辦殺人不過癮,他說:「事實證明原6·10辦的運行效果是不理想的,國家安全廳、公安廳、各地公安局要直接設立6·10 辦公室」,要搞超越任何法律、權力的更嚴厲更殘酷的國家恐怖主義,更瘋狂地擴大北京大屠殺。 這位評論員在「合法」外衣下向警探向全國發出的正是這個新信號。 他說的不是人話,是趴在地獄門口的狗在喃喃騙人。 要弄清事實真相,請聽聽兩個曾經是小偷的人話,方知餘言不謬也。 其一:一個打工妹的心裏話:你們不該服從非法的勞教! 我是外省籍的妹子,因到湖北十堰市打工而被陰錯陽差地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女號關了一個月。看起來是壞事,其實是好事,因爲我有幸結識了法輪功修煉者,知道了宇宙特性「真、善、忍」,了解了法輪功的真相,讓我的生命永遠受益,出獄那天我向她們鞠躬致謝,感謝她們的師父,感謝她們讓我懂得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獄中有一位煉法輪功的阿姨在去年11月發放講清真相資料已被捕關押了一年,今年10月份被十堰市張灣區法院按《刑法》所謂的第300條判有期徒刑三年,這位阿姨不服已上訴,我覺得她做的很對。第300條怎麼能適合那位阿姨呢?那不是亂塞亂扣帽子嗎?迫害法輪功至今有兩年多時間了,從99年7.20至今沒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說法輪功不好!就在99年10月下旬中國某個當權者在外國信口開河不負責任地發泄私憤,那也只是他個人的私憤,不能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個人的話沒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的是人大文件。99年10月30號的「人大」沒有定法輪功不好,「人大」一直都沒有。某個當權者及爪牙用輿論蠱惑衆人,用移花接木的手法誤引誤導全國善良的老百姓,愚弄善良的百姓可恥,可悲!所有被勞教的大法弟子,你們真冤啊,這一切都不符合法律程序,一切都是無根據的,是非法的!是他們在犯罪!法輪功的修煉者呀,你們太善良了,沒有任何根據的非法判決你們都服從了,一批一批地去勞教,一批一批地去服刑,我認爲你們不能這樣做,應該破除邪惡的迫害,破除和制止一級人民政府和一級人民警察的無法無天地行惡,中國在國際上聲稱「以法治國」,爲了維護法律尊嚴,破除「人治」,你們拼死也不能去勞教,去服刑!真的不應該去! 反過來,我也很痛心某個當權者,全國有那麼多的貪、佔、嫖、賭、毒、走私、下崗、失業等等,帶來的燒、殺、搶等人心極大不穩定的案例,重大問題無能力解決,卻不惜血本長時間打押善良、關押無辜的修煉者,其罪惡之大天理不容啊!我真爲有這樣的當權者和下面的層層惡奴而汗顏! 其二:刑滿釋放人員:把我變好的是被我監管的法輪功學員 我是沙洋勞教所刑滿釋放的一名普通的刑事犯。曾因盜竊被判勞教。在勞教所的日子裏,我真正的明白了一個人活着的意義,懂得了如何去做一個好人。然而教我真正明白人生真諦的卻是警察指派我24小時嚴加看管的法輪功學員。在出獄後的日日夜夜裏我滿懷着對他們的感激,祈禱他們的平安。爲了讓更多的人知道真相,我必須把我的所見所聞講述出來。請原諒我不敢暴露我的真實姓名,但我以我被喚醒的良知保證我所講述的每一句話的真實性。 在沙洋勞教所三大隊,我和另外幾名刑事犯被分組指派24小時監管法輪功學員,每三個一組監管一個人,分三班輪流倒。他們吃飯、睡覺、勞動,甚至上廁所,我們都必須緊緊跟隨。不允許他們和除警察之外的任何人接觸,不允許說話,不允許看書,不允許有筆和紙,寫家信必須由警察同意後,在監視下寫,甚至他們互相之間見面微笑,都會被人野蠻制止,更爲可笑的是自從法輪功學員來了之後,警察沒收了所有刑事犯的小收音機。爲的是封閉所有的外界信息。所有上述的「不允許」一旦被違反,就會被警察酷刑體罰。我親眼看到2名法輪功學員因互相說了一句話,監管刑事犯便立即報告了帶隊警察,當天晚上兩人便被拖到院外扇耳光,並用電警棍擊打。我很瞧不起那些打小報告的刑事犯,警察承諾監管刑事犯「立功」減刑。如果發現法輪功學員違反「不允許」而不報告的就會被加刑。 這裏的生活是極其艱苦的,我們每天吃的米飯上總是粘着一層黃鏽,不時伴着老鼠屎。每天勞動完以後,刑事犯休息了,法輪功學員還要被迫「軍訓」,三伏天連警察都熱得受不了,卻要他們穿上一套厚棉布做的囚衣,在大太陽底下一站就是一、兩個小時,一蹲就是半天,厚厚的囚衣上結滿了白白的鹽霜,這其中還包括年近60歲的老人,有的體力不支就暈倒了,若不服從,便會被體罰,縮短睡覺時間或電警棍掄打。 警察們總是說我們是來接受勞動教育的,教育什麼呢?被我所監管的法輪功學員給我的印象,簡單的說,就是舉止文明;不說髒話;幹活任勞任怨,吃飯不爭不搶,處處與人爲善,處處講道理;我是因爲盜竊被送來,而他們呢,是因爲做好人,還是因爲宣傳做好人?我不明白。 有一天,幹部突然通知我們不用下地幹活了,很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請進了一向被視爲「禁地」的棋牌活動室,原來是湖北電視臺來製作法輪功學員受「教育」的節目,於是幹部擺出了樣子,鏡頭下,全是看電視、打乒乓球、下棋、和警察「笑容可掬」地陪他們散步聊天的情景。可惜的是電視臺的人很快就要走了,這種「幸福」的時刻轉眼就消失了,我們很快又被趕到了田裏。 一直以來,我被他們爲了「真、善、忍」的信仰不屈不撓而感動着,其實他們只要說一聲不煉了,寫份「悔過書」,就會被減刑,甚至釋放,而免受折磨,但是他們說,「只要我活着,我就要修煉下去!」 其三:沙洋勞教所惡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實 2001年4月,宜都大法學員趙舉才無故被五隊管教「背寶劍」後強按跪在地上踢打,後又被「特警隊」帶至密室用電警棍、點穴,用頭往牆上撞等。當我們聽到慘叫聲音後,立即出來制止,問打手們爲什麼要用酷刑時,「6.10辦公室」的楊科長不知羞恥地嘲笑說:「打又怎麼樣,我們就是在鑽法律的空子。」 5月京山大法學員張道文因在宿舍煉功,被惡警帶至密室用酷刑折磨,雙手背銬起來吊在屋裏,用大、小電警棍同時擊打,邪惡之徒打累後,又接通電源通電至腳下,該學員仍不屈服,折磨了一天一夜後,腳、腿嚴重浮腫、大口吐血。第二天被強行帶入地裏進行高強度的體力勞動。 監利大法學員鄭金章99年11月因去北京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1年半,因該學員不放棄修煉,遭到了各種非人的待遇。管教整日千方百計地用各種手段折磨學員,經常將其雙手背銬後用繩子拖着在地上滾、用黃土往嘴裏塞、把人按在水裏灌水,往嘴裏銜菸頭等下流手段侮辱。強逼該學員出工前後扛近二百斤的沙袋。由於長期的精神和身體摧殘和折磨,使該學員的身心倍受巨大傷害,患上了頭部眩昏,貧血等不愈之症,在上訪前,該學員變賣了家裏的房子,在這期間,他家裏人的生活極其困難,他的父母親帶着他的兩個孩子只得過着撿破爛和討飯的生活,妻子也不知去向。因堅信大法,期滿後又被非法加期半年在「嚴管隊」,因不背「所規隊紀」,晚上和中午不讓睡覺,經常遭到獄警的毒打,還指使刑事犯折磨辱罵、譏諷該學員。 在法輪功學員剛被綁架入勞教所時,警察都是將學員帶入密室強迫學員寫「保證書」和「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等,不服從者,則由高壓電警棍加「背寶劍」毒打折磨。十堰學員揚延森因拒絕寫「保證書」便遭到了野蠻的折磨,身上被電棍電得焦糊,該學員仍不寫。 在「嚴管隊」裏,邪惡之徒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完全失去理智,惡警手持電警棍強逼學員們「訓練」,誰「訓練」不到位,就用電警棍肆意地毒打,鄖縣鮑峽鎮學員吳之安,因身體不好,「訓練」不濟,被惡警帶至值班室後用電棒從頭擊到腳。 大法學員李丙華,2001年5月期滿後,該學員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被獄警們以所謂「衝逃」爲名嚴刑拷打後,被關入禁閉室。7月又遭惡警毒打,將整個右腿電得又腫又僵。全身多次都有傷痕,血跡斑斑,生活自理極其艱難,惡警又強迫其吃藥背「條例」等,還經常遭到犯人們的辱罵,拳打腿踢,用滾燙的開水燙其手等非人的待遇。 以上僅是沙洋勞教所的一點點所見,邪惡的表現數不勝數。我們呼籲更多善良的人們來關注發生在大陸的大量侵犯人權的事件。制止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無罪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 以上三例,不過九牛一毛,是三點水德治的大陸各地天天上演的人間慘劇。 誰怕見陽光?讀者自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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