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星法官被迫接受换庭 控方证据被动手脚
 
【人民报消息】被诬告“无准证集会”的新加坡六位法轮功学员坚持审讯应该在大法庭里公开进行,而不能被秘密审讯,此过程虽然艰辛曲折,但终于被法官接受。1月24日,该诬告案在16庭开庭。审讯过程中,六位原告发现控方提供的呈堂证据录像带已被动过手脚,提出此证据无效。

据大纪元记者如疆新1月25日报导,六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因分发资料被诬陷“无准证集会”一案,24日星期三续审。法官接受了当事人的要求,将审讯房间从原来最小的35庭换到较大的16庭。16庭较35庭宽敞明亮,可自然容纳6名当事人和12人旁听,播放录像的设备也很齐全。大约上午10点半,大家在16庭坐定后,审讯马上开始。

这个案件1月22日上午在新加坡最小的35庭开庭审讯。尽管当事学员在之前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内,已经以各种方式提出要求更换更大庭房,均遭到法庭拒绝。22日开庭后,当事学员又向蔡法官提出换庭的要求,再遭拒绝后,法官在没有任何外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开始秘密审讯。当事人集体抵制秘密审讯,却被法官判“藐视法庭罪”成立,宣布入监服刑两天,24日星期三续审。

六名学员在法官宣判后,继续表明立场:如星期三的续审仍在35庭进行,她们将继续抵制秘密审讯。

传召申请成为初庭和高庭间的皮球

审讯正式开始前,当事人先提出几项长期悬而未决的程序问题。

王宇一博士首先提出,1月12日她的传召证人上诉申请在高庭被中止,高庭法官中止程序的理由是“可在初庭审讯法官前提传召要求”,于是王宇一向蔡法官正式提出申请,但遭拒绝。法官认为这些证人不在10月23日现场,与本案无关。

王宇一向法官澄清:“您的意思是否是,若证人不出现在一起案件的事发现场,就一定与那个案件无关呢?” 法官沉思良久,然后回答说,他还不是这个意思。他说辨方所提供的事实或证据必须有助于他做出判断,但是他看不到这些证人与此案的相关性。

尤欣要求控方提供录像带副本。这盘录像带是警察2005年10月23日在乌节路拍摄的,据知是控方最主要的呈堂证据。此前当事人曾多次提此要求,但均遭审前会议法官和控方拒绝。尤欣提出支持她的申请的案例法,既去年年底新加坡反对党民主党领袖徐顺全的案子,徐顺全最终获得录像带的副本。但遭法官拒绝。

其他几位当事人表示也有同样要求。黄才华表示,“我要留一份作纪念,我要给我的子孙后代看,让她们看看我被起诉是多么的冤枉。”洪淑沅则说:“我的同事都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被起诉,我要给他们看那盘录像带,让他们知道我所做的事情多么祥和平静。”法官拒绝了当事人的要求。

黄才华和程吕金提出传召李光耀、李岚清和黄根成的申请,认为他们直接涉案,遭法官拒绝。

王宇一提出传召出现在事发现场的几位警察的申请,法官说在稍后再考虑这个要求。

播放录像带 全场共同见证当天乌节路的祥和平静

随后审讯开始,警方传第一证人,一位印度籍的警方摄影师上庭。他在供证过程中同时播放了他在2005年10月23日当天拍摄的录像带。

他供证说他在事发当天接到调查官黄耀宗的指示,说乌节路上有一些手拿展板的人,他被要求去拍摄这些人的活动。他在当天上午11点45分抵达现场后不久开始拍摄,下午4点后离开,但他的录像内容只有48分钟。他解释说这是因为他不是连续拍摄的,4个多小时的过程中他在看到“手拿展板的人出现时”就开始拍摄,看不到目标时就按暂停。

乌节路是新加坡最繁华的路段。录像显示当天的乌节路祥和平静,学员或一人,或两人一组穿梭在行人中发传单。有人手中有展板,有人没有,有人把展板放在路边,总之非常随便,看不出有什么集体活动。感兴趣的行人会从学员手中拿去一张传单,不感兴趣的就擦肩而过,有不少行人停下驻足观看学员放在路边的展板。

审讯揭示录像带证据被动手脚

此案的当事人在2006年7月10日接到东陵警署的传票后,就一直要求控方提供录像带副本,但均遭拒绝。控方曾在2006年8月初安排六名当事人在新加坡东陵警署一起观看过当时的录像,那时录像已刻录到光碟上,是在电脑上播放的。

盘问开始后,六名当事人顺序盘问警方证人。他们在近一天半的盘问中,通过比较两次观看的录像内容的不同,建立了很多对证据的疑点,如:

a.去年看到的光碟是刻制的,但有录制时间,时间与每个当事人的记忆基本吻合。庭上播放的母带反而没有出现录制时间;

b.当天活动现场有几个踩高跷的小丑打扮的人,手中拿着竖着的展板,长时间都在那里。这些情况比较多的出现在光碟中,但录像带中只是一带而过;

c.录像接近结束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光碟上的情况是真实的,所谓的“母带”反而不真实;

d.其它场景中的人和出现的时间长短也不同,等等。

还有,当事人几乎都记得当天警察是连续拍摄,并不像这里说的是断断续续拍的。

辩方提出证据无效,全部六名当事人完成对摄影师的盘问后,王宇一向法官正式提出此案证据无效的申请。

王宇一博士说:“根据对控方第一证人摄影师的盘问,我们已经有充分理由说这盘录像带不是当场录制的母带,很可能在呈堂前被做过手脚,因此无资格做为呈堂证据。为了继续下面的审讯,辩方要求控方提供新的呈堂证据。如果控方无法提供新的证据,就请撤诉。”

新加坡警察明白法轮功学员是好人

在后来的采访中,记者问当事人如何看待警方提供新的证据的可能时,王宇一回答说:“2004年新加坡警察起诉法轮功的‘无准证集会’案中,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但这次却除了这盘录像外什么都没有,但这并不是一个偶然的情况。”

王宇一博士说:“新加坡政府为一个诬告案提供证据的能力,反映了警察系统办事人员明白真相的程度,或说是我们多年来向他们讲真相的努力。现在的警察都明白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是被迫害的,没有人愿意参与迫害,都是为了饭碗而消极执行上级命令。警察都不愿意动手收集证物,也无人愿意参与调查,警署高层都很消极,所以案件审讯时就呈现证人证据严重缺乏的情况。”


**********************************

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精彩简介
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演出精选及全球30城市售票
新唐人2007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纽约场售票

全世界中国舞舞蹈大赛详介


谁有幸参加这个舞蹈大赛,谁有大福气!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7/1/25/43000.html
打印机版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九评共产党
  历史惊变要闻
  神韵晚会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魔鬼在统治著我们世界
  秘卷玄学系列
  高层秘闻内幕
  时事评论
  奇闻怪事
  天灾与人祸
  政治小笑话
  环宇遨游
  三退保平安
  还原历史真相
  江泽民其人
  焦点专题
  神传文化
  民间维权
  社会万象
  史前文明
  官场动态
  国际新闻
  控告江泽民
  活摘器官与贩卖尸体
  精彩视频
  谈东谈西
  聚焦法轮功
  精彩网语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