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欄目 › 專題 | 首頁 › 文章: | |
呼格吉勒圖被冤死9年後 真兇曝殺人經過(多圖)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肖辛報導)18年前,從報案人到定爲殺人強姦犯被處決僅僅62天,還差3個月才滿20歲的小夥子呼格吉勒圖在中共的嚴打期間就這樣去了。 呼格吉勒圖兄弟三人,他是老二。呼格吉勒圖的弟弟,當年只有16歲的慶格勒圖在二哥被執行死刑後,在火葬場料理了後事。「我上去摸二哥的胳膊,瘦,非常細的胳膊了,只剩下皮包骨頭。身上還有非常深的繩子勒的痕跡。抬到驗屍房時我看上面還有兩個槍眼,太陽穴一個,後腦勺一個。」可見這62天裏,冤死的呼格吉勒圖受到了怎樣的折磨。 儘管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母親尚愛雲,還有兩個兄弟都不相信他會幹出這樣的事來,但當時這個案子被當作內蒙古嚴打期間的成功案例,媒體廣泛報道,相關辦案人也得到相應的表彰和獎勵。這樣的情況下,老百姓不可能有半點懷疑。失去呼格吉勒圖的全家人悲痛欲絕,同時又在鄰居和同事面前抬不起頭來,槍斃火葬後找個地方把骨灰匆匆埋葬了,豎的一塊牌子上只寫了呼格吉勒圖的名字,連生卒年月都沒有寫。 18年前的「四九公廁女屍案」(呼格吉勒圖案) 18年前,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捲菸廠年輕工人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閻峯向警方報案,在菸廠附近的公廁內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 呼格吉勒圖從沒有門的公廁外走過,發現女廁地上躺着一個女人,他就叫上自己的好朋友、工友閻峯進去看看,靠近一看,這個女人已經死了,兩人嚇的就跑出去了,隨後報了警。 48小時後,負責該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和辦案人員認定,呼格吉勒圖在女廁對死者進行流氓猥褻時,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 儘管證據不足,但爲了搞出嚴打成績來,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6月5日,內蒙古高院二審「維持原判」,覈准死刑。 9年後的轉機:真兇供述細節
自2005年趙志紅案發,真相曝光,2006年5月24日呼格的父母親就踏上上訪路,9年來如同「上班」一樣輾轉於各級公檢法機關,試圖一點點推動案件「翻轉」。夫婦倆有時一人去有時兩人走,留下的火車票就有46張。從2007年到2009年,僅最高人民法院給的回條就有18張。自2007年起,李三仁夫婦成了內蒙古自治區高院的「常客」,自治區高院立案一庭庭長暴巴圖就接待過他們95次…。 62歲的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退休工人尚愛雲,雖然目不識丁,但她說,「我一定討回公道,還兒子一個清白。兒子雖然走了,但我還有後人,也在這個院子裏生存,我要讓人們知道,我教育出的兒子不是殺人犯,他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我跟兩個兒子說:有一天要是我和你爸都走了,你倆繼續給兄弟討公道。」 2005年江系人馬把持公檢法 5篇內參難生效 2006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組成了案件覆核組對案件進行調查。同年的8月,覆核得出結論,「四九公廁女屍案」呼格吉勒圖是冤死,但不給平反。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庭上,公訴機關對趙志紅招認的10起強姦殺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訴,唯獨漏掉了1996年4月9日的那起案件。真兇趙志紅當庭指出了這一問題,法庭審理因此中斷。 2006年12月28日左右,趙志紅寫了「償命申請書」,說人是他姦殺的,與呼格吉勒圖無關。 2007年11月28日,最先將此事報導出去的是新華社內蒙古分社政文采訪部主任、高級記者湯計完成了第五篇內參,根據法律界人士的意見,直接呼籲案件跨省區異地審理呼格案。 呼格吉勒圖案的疑點 據《鳳凰聚焦》第24期的資料,呼格吉勒圖案當時就疑點重重。例如,辦理這起姦殺案的警方提取了受害者體內的兇手所留的精斑和呼格吉勒圖的精斑,卻居然沒有核對,這簡直是個不可思議的事情。 呼市公安局的一名退休領導告訴記者,在「四九女屍案」的諸多證據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體內的兇手所留精斑。但警方並沒有將呼格吉勒圖的精斑與受害人體內的精斑進行對比。 當2005年趙志紅供述了自己是「四九」案真兇後,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兇手精斑樣本又莫名丟失。 還有,「死者身體未破損」疑犯指縫血樣何來? 一位在「四九」女屍案案發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警察表示,他勘驗了案發現場,「現場比較簡單,沒有打鬥痕跡,受害者身上沒有傷口」。 後來因不是具體經辦人,他沒再過問此案。但案發後不久一天晚上,他在公安局加班,聽到局長在辦公室大聲喊隔壁的辦案民警,「讓他們去剪呼格吉勒圖的指甲,我當時就不理解,因爲現場勘查沒發現受害者身上哪塊破了。」 這位警察之後從當地媒體上看到了有關呼格吉勒圖指甲的文字是「最後證明呼格吉勒圖指縫餘留血樣,與被害人咽喉處被掐破處的血樣是完全吻合的。殺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圖。」這位警察苦笑道:這就是呼格吉勒圖案不多的所謂「鐵證」之一。 2009年5月27日,記者從內蒙古司法機關一位重要領導處得到一份1996年的筆錄,該筆錄顯示,即使在被槍決前一個月,呼格吉勒圖也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該筆錄製作於1996年5月7日晚上9時20分,詢問人爲呼市檢察院檢察官劉某和彭某。被詢問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時被執行槍決的呼格吉勒圖。 在這份共計7頁、1500字的筆錄中,呼格吉勒圖數次表示:「今天我說的全是實話,最開始在公安局講的也是實話。後來,公安局的人非要讓我按照他們的話說,還不讓我解手。他們說,只要我說了是我殺了人,就可以讓我去尿尿。他們還說那個女子其實沒有死,說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敘述「當晚自己的犯罪事實」時,呼格吉勒圖做了如下陳述:「我當晚叫上閻峯到廁所看,是爲了看看那個女子是不是已經死了。後來我知道,她其實已經死了,就趕快跑開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徵,都是我沒有辦法之後猜的、估計的,我沒有掐過那個女人。」 筆錄顯示,詢問人對呼格吉勒圖使用了「你胡說」等語言。查對一下精斑,不就昭然若揭了嗎?辦案人何必捨近求遠呢? 2014年的下半年有了戲劇性的突破。習近平提出要還原歷史真相。一切真相都要還原。但是做起來阻力相當大。2014年10月底,呼和浩特市退休檢察官、曾經多次撰文爲「呼格吉勒圖案」呼籲的滑力加,也被人以遞送投訴材料爲由,約出家門後,在一個飯店內遭到毆打。右側肋骨骨折,並且插入右側肺葉造成氣胸,遭受銳物劃傷的面部縫合7針。還原真相還需要血的代價,可見中共公檢法的黑暗已經到了什麼程度。 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 2014年周永康、徐才厚這樣的級別都進監獄了,更何況一個小小的市公安分局局長。11月初,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鬍毅峯表示,呼格吉勒圖案正在依法按程序複查,法院將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依法公正處理此案。 「我覺得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9年了,這個事情該審查的都審查完了,該調查的也應該調查完了。」呼格的母親尚愛雲說,「我堅信總有希望。我堅信總有一天這個案子要翻過來,總有一天有個『包青天』要出現。」 11月20日上午,內蒙古高院立案庭庭長暴巴圖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備受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2014年12月15日上午,內蒙古高院副院長趙建平帶隊來到呼格吉勒圖父母家,將案件再審判決書送到二老手中,宣告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結果:撤銷呼格吉勒圖流氓罪、強姦、殺人罪罪名,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聽完判決後,呼格的父母抱頭痛哭起來,在場的許多記者也禁不住流下眼淚。 2014年底的重審,不僅是讓呼格洗去冤屈,更重要的是這個案子拉開了還原歷史本來面目的序幕。△ | |
| |
| |
相關文章: | |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 | |
|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