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据时报报道,在黄河的拐弯处,有一个8000多口人的龙门村,是山西省河津市数一数二的大村子,由于人多地少,村民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 杨春发在村里算得上是一个头脑灵活的人,1994年河津市工商联互助会在村里开展吸收储蓄活动时,他觉得自己跳龙门的好日子来了。 杨春发:互助会既有金融许可证,也有营业执照,也有法人代表,各方面手续都很齐全。 河津市工商联互助会当时是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民间信贷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杨春发存入1万元钱,第二年光利息就拿到2000元,这下村里沸腾了。 杨春发:村民为孩子盖房、娶媳妇、养老送终的钱,都通过我送到工商联互助会。 杨春发在村里一下子收了100多万元。就在村民们各自盘算着能拿到多少利息时,由于互助会存在各种问题,在1997年倒闭了。但有部分款项却没有返还到储户手上,这其中就有龙门村30万元。随后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30万元的债务关系转移给原互助会经理胡志杰,由胡志杰本人和杨春发签订还款计划。签订计划后,杨春发便上门催要,而胡志杰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一来二去,胡志杰病倒了。 原河津市工商联互助会经理胡志杰:老干部局、财政局、市人民医院都同意我赴京看病。 杨春发:装着有病,说是去北京看病。 不管是真病还是假病,反正胡志杰一年多再没露面,这一下,讨债的杨春发急眼了,但他并没有找上级部门反映这种情况,也没有通过法院来解决。 杨春发并没有去法院,而是想当然地认为此路不通,他对自己的要款能力深信不疑。就这样,在四处找不到胡志杰的情况下,杨春发居然萌发了父债子还的想法,于是去年8月12日一大早,他带领一干人马直奔胡志杰的儿子胡国喜在县城的家。 胡国喜的妻子:早上7点多吧,听见有人敲门,我就去开门。一开门“轰”一下就进来20多个人。 记者:你认得吗? 胡国喜的妻子:我就认得杨春发,他说找我丈夫要钱。 胡国喜:来了20多个人,几个婆娘就睡到我的床上,我赶紧就起床。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然后他们就向我要钱。我觉得这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看到胡国喜并没有任何给钱的意思,杨春发便开始张罗、安排自己的家小,睡沙发的睡沙发,睡床的睡床。就这样,杨春发一家老小从此就吃住在胡国喜的家中,而胡国喜一家人却是有家不能回,长期在外面东躲西藏。 这样的日子过了近1年,有一天夫妇二人从一个律师朋友处得知,杨春发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于是他们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为由,对杨春发提起刑事诉讼。 河津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米龙恩:从债权债务来看,钱应该由胡志杰来还。杨春发在胡国喜的家住,肯定构成非法侵宅罪名。 法庭认为,杨春发在胡国喜家中住了1年,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名已经成立,对此要负刑事责任,当庭就要对杨春发作出宣判。 此时的杨春发意识到自己讨债不成,还要负担刑事责任,一气急之下,居然带头在法庭闹事,致使庭审一度中止。 米龙恩:庭审中间被告杨春发一方起哄、闹事,审理只好中止。后来经过做工作,秩序又恢复了,就继续审理,但后来的情况就没想到。 就在庭审断断续续往下时,中午12时左右,一场更大的混乱开始了。 法警:被告杨春发当时就站在这里大喊一声:弄人。 胡国喜:就有二三十号人向我扑来,有4个法警保护我,他们把法警都打倒了。 由于龙门村人多势众,人们眼睁睁地看着杨春发把胡国喜劫上一辆中巴车后扬长而去。再说胡国喜被劫持上中巴车后,中巴车直奔龙门村。 胡国喜:他们把我关在一个黑房子里,连续换了3个地方,轮流看管。 对于这种光天化日下的违法行为,杨春发显得并不在乎。 杨春发:到我们村后,我们就向他文明要钱,把钱给我就行了。 就这样,杨春发等人一直扣押胡国喜长达5天5夜。8月6日,河津市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在经过第四次强行解救后胡国喜才获自由。但杨春发却闻风而逃,随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由于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法院为杨春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米龙恩:我们是从稳定考虑的,下一步把一切理顺后,该收监的收监,该判刑的判刑。 被取保候审后,杨春发向法院起诉胡志杰,要求胡志杰归还拖欠龙门村的款项30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后,查封了胡志杰的两处房产,择日将通过拍卖方式来归还杨春发的款项。而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经过立案调查,除认定杨春发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外,杨春发还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等候杨春发的,不光是即将拿到的30万元,还有法律的严惩。(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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