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江南时报》报道:2000年12月22日,本版刊发了《湖南暴徒突袭广东村民,造成一女童炸死三人重伤》一稿,此稿是广东《羊城晚报·新快报》给本报提供的专稿,系该报记者采写,《新快报》也在当天的头版刊发了这篇报道。这篇报道披露了在粤湘交界处的乐昌市黄圃镇新塘村发生的一桩恶性事件——“一群手持炸药包和凶器的湖南宜章县赤石乡村民,对新塘村正在修建水坝的村民发动突然袭击,致使一名6岁小女孩被炸死,10余人被炸伤,其中3人重伤。” 近日,中共湖南省宜章县县委宣传部给本报发来特快专递。信中说: 《江南时报》领导:您们好!我们是湖南省宜章县委宣传部。贵报12月22日对发生在广东省乐昌市黄圃镇新塘村与湖南省宜章县赤石乡曹田村之间的一起因边际水事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所作的倾向性过于强烈的报道(《湘南暴徒突袭广东村民一女童被炸死三人重伤》),使我们甚为震惊。为此,我们十分郑重地向贵报领导说明我们的几点意见: 这是一起有一定历史渊源,牵涉面比较复杂的边际群体性事件,且正在处理之中,事件真相还没有完全弄清,是非曲直也未有定论。 1.原因:广东省乐昌市黄圃镇新塘村界头自然村在其与湖南省宜章县赤石乡曹田村第9组村民共有的边界河———鱼鳞扁河上修水坝,这条河一岸属曹田村,一岸属新塘村,这座水坝修起来以后,将严重影响赤石乡曹田村农田灌溉和防汛防洪,且所筑坝渠已占用了曹田村的河段与地界。今年曹田村便先后两次派人与对方联系,要求对方协调好以后再动工。最后一次协调时间为12月16日,双方未达成任何协议。黄圃镇党委副书记吴荣建态度强硬,明确表示没有协商余地,继续组织村民强行施工。 2.经过:强行施工激怒了曹田村9组村民。12月20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该组村民60余人来到纠纷地界阻止施工,要求对方立即停工进行协商。对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双方争吵起来,遂导致过激行动。曹田村村民放了一包炸药在坝渠上方爆炸,将对方施工人员吓跑,接着又炸毁了尚未建好的坝体,导致新塘村3人受伤,1人死亡。伤者为:罗庆龙,修建河坝的包工头,男,50岁,广东庆云人,左手被炸伤;杨邦清,男,22岁,广东梅花人,右手无名指被炸断;余三妹,女,31岁,广东梅花人,臀部被炸伤。死者系余三妹之女,5岁。曹田村1人受伤。紧接着广东黄圃镇农民采取了激烈的报复行动:毁坏赤石乡高压电杆6根,切断赤石片所有电源;阻断湖南省道1803线交通,烧毁车辆4台(其中农用车2台,中巴车1台,吉普车1台);砸毁车辆8台(其中3台分别为湖南桃江、株州、汝城的过往车辆)。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黄圃镇农民在1803线72公里处挖断宽1米、深1米公路一段,使该公路完全中断。 12月21日下午5时,湖南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唐嗣柏赴事发地查看现场,人、车均被黄圃镇农民扣留,直到当晚10时左右才设法救出。 3.调处:事件发生后,湖南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到强有力措施,迅速投入事件处置工作。12月20日下午,县委派助理调研员曾庆亮带领纠调办、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领导直赴现场调查,并要求赤石乡党政领导和全体干部坚守岗位,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当日晚,县委书记袁佳游主持召开县委常委紧急会议,郴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李新泉带领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会作了指示并进行精心部署。决定不惜一切代价,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第二天,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派出3个工作组奔赴现场全力抓好处置:群众工作组由政法委书记刘以成带队,案件调查组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谷运纲带队,协调处置组由县委副书记蒋长春带队。12月21日下午,在广东省坪石填召开市、县领导双边协调会议,双方对“12·20”事件的处理基本达成共识,并到医院看望了伤者和死者家属。事件逐渐走向平和。 转自(博讯)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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