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在飯桌上遇到一位熟人,他得知我剛剛出版了一部長篇小說,立刻說:「罵!一定要找個人來罵你,這是最管用的一招。」他隨即舉了個例子,他供職的雜誌社,由於登了篇什麼狗屁文章,被人在媒體上罵了,結果當年雜誌銷量明顯上漲。臨走的時候,他好心而熱情洋溢地堅持告誡我,現在一般的宣傳都沒用了,如果想書賣得好,非得找個人來罵自己一頓不行。 我知道這是個注意力經濟的時代,人人都在想方設法吸引眼球;我也知道「越罵越紅」某種程度上的確是事實,也知道有人是專門靠罵人來博取出名的;可是我真不知道如今爲了出名已經進入「就怕你不罵」乃至要「找罵」的階段了! 真是變態啊。幾百年前莎翁奮筆寫下討伐金錢的檄文,怒斥金錢可以使白變成黑,使好人變成魔鬼,使純潔的少女變成淫蕩的娼婦;而照眼面前的情形看,「名聲」的魔力,又甚於金錢啊,人們追逐名聲的瘋狂,決不遜色於追逐金錢。 其實這兩者也真是互通有無的。我在出版這本小說的過程中,很是受了一點刺激,對名聲與金錢之間的置換關係有了深刻的理解。出版商明確告訴你,你的小說寫得很好,他非常滿意,但你是新手,沒有名氣,所以他要把價壓得很低。同一套叢書,根據作者名聲大小,版稅率從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幾不等,最低起印數從幾千冊到10萬冊不等。 朋友勸誡我,商業社會就是這樣的啊,你不要想着,你的小說好,就該有個合理的價格;價格與小說的質量沒有關係,出版社掂量的是每個作者的名字值多少錢…… 是啊,掂量。在與出版商打交道的過程中,我清晰地感覺到了那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掂量」的姿態。於是我多少感到自慚形穢,誰讓你是無名之輩呢?誰讓你在他們的天平上沒有重量呢? 心裏覺得鬱悶,晚上在床頭翻書,鬼使神差,居然一下翻到艾米莉狄金森的一首詩《我是無名之輩》: 我是無名之輩。你呢? 你無名之輩也是? 那咱倆就成了一對! 別出聲!會把我們趕走懂嗎。 多麼無聊當個達官顯士! 到處招搖如同蛤蟆 宣揚自己的大名在整個六月 向仰慕他們的泥塘! 我不禁大笑起來,幾個月來的不平心緒剎那間蕩了開去。是啊,我是無名之輩,怎麼樣呢?我沒有「賣點」,不會作秀,更不想去「找罵」。我就安安心心當無名之輩好了,堅持自己誠實的表達。關鍵是:絕對沒什麼好自慚形穢的! 這時,我才明白爲什麼江澤民出國一定要突然做出戲子的舉動,原來他怕自己的知名度還不夠,所以必須要到處招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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