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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诉江蔚为壮观──如此多国际律师合力将一罪犯绳之以法,前从未有!(多图)
 
【人民报消息】



泰瑞-马什从未到过中国,她很想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停止时去那里观访。

3月18日,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泰瑞-马什将把起诉江泽民一案的法律辩论文件递交到美国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诉法庭。大纪元时报记者就此对泰瑞-马什律师进行了专访。

记者:泰瑞-马什律师,请介绍一下起诉案的进展情况?

泰瑞-马什:“1月20日,美国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诉法庭签收了我提交的上诉文件。上诉文件中声明:江泽民应服从诉讼,应服刑,并拒绝中国政府或任何一方提出的豁免要求。3月5日,被告一方对此上诉文件做出回应,3月18日,针对此回应我们再做出进一步回应。口头辩论将由法庭安排,时间很可能在四月底或五月初,各方将坐在一起向陪审团陈述对此案的不同观点。法官将花一段时间做出最终的决定,可能会是一周,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记者:江泽民现已不是国家元首,他是否仍享有外国元首豁免权?

泰瑞-马什:“美国和国际法的判例法在豁免这个问题上都很明确。现任国家元首有绝对豁免权,不管是在位还是已经离任。但绝对豁免仅针对他在政府内部所犯的公务行为,当然不包括违法行为,也不包括酷刑和群体灭绝行为。对现任元首非官方行为的豁免包括私人行为,或象江所犯的酷刑,群体灭绝,反人类罪,称为有限豁免,或程序豁免。此豁免以现任元首行使权力的期限而定。

一旦他离任,就完全公平审判。有许多现任元首被起诉的例子,如美国总统克林顿由于非官方行为被波拉.琼斯起诉。那一诉讼案被称为临时的、程序的、或有限豁免。也就是说,允许他被起诉,也允许发传票通知他被诉讼,他也被迫经历被罢免的程序,但真正的审判将延迟到他离任。与此类似,还有其他三位总统在任职期间被诉讼。类似地,在许多国际案件中,许多国家的元首因其非官方行为在任职期间被起诉,当他们离任时,显然就是一场公平的审判。豁免不是不受惩罚,也就是说,豁免不是说你永远不对民事和刑事罪行负责。所以,江显然在那些称为有限豁免的范畴。象克林顿一样,在任职期间被发传票。他离任了,就是公平的审判。案件应继续进行。”

记者:您对3月18日将提交的法律辩论有多大信心?

泰瑞-马什:“对于这个法律辩论,我非常自信。第一个就是我刚刚提出的辩论,这个豁免不等于免于惩罚,一旦离任,将是一场公平的审判。我们的另一项辩论也非常有力,是以条约法,国际惯例法,及美国判例法为基础,有些准则是超越这些法律的,被视为普世接受的,不因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眼下的政治苛求,或是一个政府的需求和期望而定。这些准则奠定人类文明和公共秩序的基石。这些准则包括Jus Cogens (拉丁语,正义至上),包括禁止奴役,禁止酷刑,禁止群体灭绝。这些人们已达成协议的准则,必须服从,这样我们才能在一个文明制度下共事合作。

离开了这些准则,社会就会混乱,就会崩溃,就会有世界大战。因此这些准则很重要。无论你信仰什么,都没有关系,我们共同拥有这些准则。当有人违反了这些准则,不管他是国家元首,前元首,他都要负责。我们签署了两项国际条约:酷刑国际公约,和群体灭绝国际公约。两项国际公约中均规定,如果有人施以酷刑或群体灭绝,不管他的身份地位如何, 他都要负责。美国作为这些条约的签署国之一,有责任推动此案。我只是指出:条约法胜于习惯法。这一点所有的律师都理解。”

记者:您提到的这个世界性的准则是文明社会的基石,这是否也是美国的立国之本?

泰瑞-马什:“是的,这是我们辩论的另一部分。如果你看一下美国最初期,是建立在不能让与的权力理念基础之上的。这个国家是建立在这样的理念之上的,也就是人人有生存权、有自由权、并且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他们有权免受无根据的搜查、抓捕,有权免受正发生在中国的那样的迫害。那些天赋人权是普遍适用的,超越国界的。如果你留意一下那些缔造国家的先驱们、及宪法的论述,到处都有这样的言论。因为没有那些不能让与的权力,也就没有美国革命的正当理由,没有在这个国家解放奴隶的正当理由。那些权力构成了美国人在这里和世界上做事的准则。”

记者:在您看来,这一诉讼案有何重要性?

泰瑞-马什:“我必须坦诚说,我认为这一诉讼案令我感到惊讶。当我第一次考虑递交这一诉讼时,我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我要这样做。所有的人都对我说,这将损害你作为一名律师的声誉。没人会想到你怎能起诉中国的主席?所以,只是因为应该那样做,诉讼案就开始了。起初只有我们三、四个人一起做。自从我们递交了诉讼后,显然在中国和世界各地带来了很好的影响,因为世界各地的律师纷纷开始起诉江泽民。两个月前,我们在斯德哥尔摩开了一个会。那个会真是太好了,因为世界上最好的律师都来了,起诉皮诺切的律师、起诉米络舍维奇的律师、很多都是实现了自己目标的律师。在会议期间,我们都认为以前从未有如此多的律师合力把一个罪犯绳之以法。所以,这一诉讼案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各地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希望世界各地对江泽民的起诉案中,至少有一个诉讼会成功。我也确信一定会有一个成功。”

记者:美国法律界人士对此案持何态度?

泰瑞-马什:“最近我陆续得到了很多支持。美国有一些律师通过电子邮件和我保持联系。他们都是知名度很高的律师,他们在这一领域出过书,在豁免问题上出过书,写过Jus Cogens的文章,写过教科书。在我还是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时,我就读过他们的文章,现在他们在这一诉讼案上帮助我。当看到对他们来说参与把江绳之以法是多么重要时,是很鼓舞人心的,他们在提供帮助时也不吝惜时间。他们几乎都分文不收,只是义务帮忙。”

记者:中国政府对此诉讼案有何反应?

泰瑞-马什:“自从诉讼案开始后,中国政府的反应很有趣。首先,他们否认诉讼案的存在,江公然否认自己被起诉。但诉讼案显然已被递交。躲在幕后的人不停地给国务院人员打电话。有人告诉我,这样的电话不断,并威胁说如果不取消诉讼案,中美关系将面临危机。在美国这一司法独立的民主国家,中国政府的这些干扰是不能被接受的。”

记者:这场对江泽民的起诉案对中国人民有何影响?

泰瑞-马什:“这一诉讼案不是针对中国人民。实际上,我认为它对中国人民非常有好处,因为它把中国对法轮功迫害的真相揭露出来,它揭露了中国共产党的一些人在江氏集团(也就是前主席江泽民和一小撮追随他的人)的授意下制造的谎言,给法轮功这一纯正精神信仰带来了一场浩劫。

这一诉讼案针对的是江泽民和在中国一小撮追随他迫害法轮功的人。但这一诉讼案也是为了中国人民,使他们真正受益,因为它揭露了在中国对法轮功迫害的真相,揭露了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制造的谎言,把那些信奉真、善、忍的人们、相信做好人是对的人们妖魔化。正是这些人们在中国被江妖魔化、逮捕并被折磨。所以诉讼案是好的,因为它告诉中国人民,看,他们没告诉你们真相;看,这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们的确需要注意了。不仅仅是注意,你们需要看一下宪法、中国的法律、警察法、中国程序法、民法、刑法,因为他在中国所做的是违法的。他违反了太多的宪法赋予的权力,他违反了警察法,违反了警察法的8项条款。610办公室的存在完全违反了太多的法律、政策,我无法把它们都罗列出来。你们在中国拥有一部优秀的宪法,那里有法官和律师,你们应该一起运用法制体系制止在中国的迫害。”

记者:藉大纪元时报的这次采访,您想对中国人说几句话吗?

泰瑞-马什:“我从未去过中国。但我很想去中国,去和你们大家见面。我最希望在迫害停止时,在江泽民离任时,当全中国都知道江对法轮功的罪行是错误的、不能被接受时,当中国寻回几千年前的传统价值时,希望在那时候见到你们。”




图为联合国第60届人权大会的第一天,日内瓦市内要求法办江泽民的游行队伍。




联合国第60届人权大会在日内瓦召开,图为会议大楼前要求法办江泽民的大型箱车。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4/3/18/30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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