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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杜导斌被中共判刑三年(图)
 
【人民报消息】中共对大陆网络作家杜导斌进行了近8个月逮捕关押后,今天正式判处杜导斌有期徒刑三年。罪名是以诽谤的方式公然在互联网上发表《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过,海外有舆论认为,杜导斌是因为去年7月及10月发表的《良心不许我再沉默》和《继续挥舞螳臂 或识趣让路?》两篇文章而被捕判刑的。

据新华社6月11日报导,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杜导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法庭认定,杜导斌在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间,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不过,海外有舆论指出,近年来,做为一位政治异见者,杜导斌一直在网络上相当活跃,对中共政治发表了大量的批评谴责意见。但就在去年7月26日特别是在10月13日网上发表文章支持法轮功,强烈谴责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不久,杜导斌于10月28日下午5点40分左右被当地公安机关拘捕。杜导斌对中共所作所为批评谴责已非一日,这次突然被捕,一定与地方公安受到上方压力有关。

杜导斌的上述两篇文章分别为《良心不许我再沉默》和《继续挥舞螳臂 或识趣让路?》,发表后被海外互联网广泛传载。

杜导斌案今年1月曾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部门,但2月中旬,中共新华社突然报导说,湖北省公安厅指控现年39岁的杜导斌“煽动颠覆中国的国家政权、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外界因此分析,很显然,杜案被孝感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意味着杜导斌很可能会象刘荻等一样最终被释放,但上面有人不干了。

分析道,杜导斌案由于孝感检察院的“不配合”,使孝感公安局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湖北省公安厅在这个时候“越级”冒出接手该案,意味着更上面有人在该案上不肯罢休。目前中国公安系统最高部门公安部是由中共军委主席江泽民的亲信周永康和刘京把守,而这两人在紧随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上不遗余力。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4/6/11/31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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