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产生新的一届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我认为,十六大后若干年中,有远见、有胆略的中国领导人,应当把「取消中央政治局」作为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政不分」的制度保障

上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多次提出要改变「党政不分」的现象。事实证明,只要中国共产党把中央政治局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中心,「党政不分」就不会消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包括党、人大、政协、国务院各方面的首脑,正是「党政不分」的制度保障。如果取消中央政治局,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让党、人大、政协、国务院分别按党章、按宪法、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运转,「党政不分」的现象就有可能得到解决。

十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江泽民以「国家主席」身份访问美国,江泽民与布殊总统讨论台湾、贸易、反恐、伊拉克和朝鲜核武计划问题。看一看中国现行宪法「国家主席」一章,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在对外事务上只有三项权力,即代表中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权力。中国现行宪法并未赋予江泽民处理外交事务的实权,但多年来,江泽民事实上有这些权力。这些权力,事实上是违背中国宪法规定从朱镕基总理手中抢去的,这是「窃取的权力」。

江泽民连宪法都不尊重,连宪法规定由国务院总理行使的权力都要抢过去,朱镕基居然心甘情愿只当一个「经济总管」,其根源在于,在朱镕基上面,重要的不是宪法,而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江泽民是通过掌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而「窃取权力」的。

拿江泽民朱镕基的关系与毛泽东周恩来的关系相比,毛泽东虽然大权独揽,但毛泽东不仅让周恩来作「经济总管」,而且作中国的「外交总管」,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总理。正因为这两种关系的区别,周恩来被称作「周总理」,朱镕基成了「朱总」,不是「总理」的「总」,而是「总经理」的「总」。

江泽民不仅窃取朱镕基在外交事务上的权力,而且在国内事务上也不遗余力地「窃权」。举一个例子来说吧,《基本法》规定,香港特首由中央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