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中国传媒大亨黎元江案聆讯 当局严禁媒体报道 (图)
 
【人民报消息】(亚洲时报森吾2月13日报导) 曾被称为内地传媒大亨的原广州市委宣传部部长、广州日报社社长黎元江,因涉嫌贪污受贿案周四(12日)闭门受审。据了解,辩护律师以黎元江过去的杰出政绩,要求法庭轻判,案件将择日宣判。不过,有关当局通知当地媒体在审结前不得擅自报道,有关规定引起了广州传媒怨声沸腾。

消息透露,广州市有关部门稍早已通知当地各大传媒,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讯黎元江期间,要求各传媒在该案全部审结之前不得报道,待全案终审审结,当局会统一向传媒发布。不少广州传媒界人士对此规定大为不满,有记者认为,外地的省委书记、副省长,甚至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受审,在一审判决后都可以报道,不理解为何广州却要搞特殊化,要到终审判决后才能报道。

据了解,聆讯于周四上午在广州中院第二审判庭进行,不过,当地媒体没有派记者到庭采访。除了黎元江的妻子黄幸群和兄长黎文江等十余名亲属,还有逾百名《广州日报》员工到庭旁听。黎元江在出庭接受聆讯,否认部分指控,甚至避开律师直接与控方检察官激辩,列举大量理据反驳有关指控。不过,在辩护律师以其政绩向法官求情,要求法庭轻判时,黎元江就曾一度洒泪当场,聆讯举行了整整一日才结束,案件另行择日宣判。

黎元江曾被誉为中国报业改革第一人,过去在掌管《广州日报》期间,大胆改革中国内地报业运作方式,无论是在报纸的发行量还是在广告收入方面,都远远领先于内地的同行,《广州日报》被中共中央特批为内地第一家报业集团,曾经名噪一时。

孰料去年经广东省纪委通报,指黎元江在任职期间,伙同总编辑何向芹等人,利用职权涉嫌受贿逾百万元,对未经批准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并违规截留、少计境外广告费收入共计港币8,000多万元,致使报社偷逃税收共港币2,600万元。

另外,广东省纪委同时还指黎元江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黎元江即时被双规,之后还被起诉。目前,与黎同案待审的还有原《广州日报》总编辑何向芹、广告处处长陶建等人。

附录:黎元江简介

黎元江,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广州日报社长兼总编辑、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市市委常委、广州市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1991年黎元江任广州日报社长时不满40岁,据称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党报老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个集编辑、销售、印刷、广告和发行等为一体的报业集团,目前旗下有十余家子报和数家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报刊发行、印刷、连锁店、电子商务、图书业、酒店业、广告业。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4/2/14/29938.html
打印机版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九评共产党
  历史惊变要闻
  神韵晚会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魔鬼在统治著我们世界
  秘卷玄学系列
  高层秘闻内幕
  时事评论
  奇闻怪事
  天灾与人祸
  政治小笑话
  环宇遨游
  三退保平安
  还原历史真相
  江泽民其人
  焦点专题
  神传文化
  民间维权
  社会万象
  史前文明
  官场动态
  国际新闻
  控告江泽民
  活摘器官与贩卖尸体
  精彩视频
  谈东谈西
  聚焦法轮功
  精彩网语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