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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胡鑫宇案吁修法 陶波律师被解聘(图)
 
律师陶波(左)因关注胡鑫宇(右)案,联署公开信而遭解聘。

【人民报消息】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波因关注胡鑫宇案,参与联署呼吁全国人大修法,2月17日收到律师事务所「通知函」,称将于3月1日解除其聘用关系,不予办理执业年审手续。 陶波收到的通知函称,胡鑫宇失踪事件出现后,你参与了联署签名,以发表公开信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加强立法,完善相关司法制度的行为,为避免莱特律所和全体执业律师因此带来不必要的风险……莱特律所将于2023年3月1日起与你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执业年审手续,上述通知请予理解并给予配合。 2月19日,陶波接受记者采访表示,1月30日(胡鑫宇事件的)联署书公开在互联网发出后,立刻引起当局和国安部门的注意。司法部门对我采取行动是根据国安部门掌握的信息。 陶波说,1月30日,我在网上看到这份联署书正在征求联署,我当时想作为一个公民、律师向国家建言,这是一件好事,我就签名了。2月16日,律所主任突然给我打来电话,劝我不要参加年审。我想,保有一个律师执照,对我来说不再是一年收获多少、办多少案子,我期许自己能做一个律师兼观察员,我说,我考虑一下吧。 陶波还说,莱特律所主任也告诉我,现在这种情况他们有压力。没想到第二天律所就发说明通知给我。这情况下,我没有什么选择,我也没有抱怨。但是我把这个「通知」发给人权律师的一个群,请大家为我做见证。 陶波说,这件事引起很大的反响,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要加微信来跟我联系。他们是从更广泛的方面跟我说这个事,不是就一个人的遭遇表示同情,是站在整个法治的条件和我们中国律师的职业环境来谈论,那意义就比较大了,它不再只是某一个人的事了。 陶波表示,我既然签署了,我什么都敢承担。以后会遭到怎么样的结果都不是我能掌控的,我准备去面对,我做的是一个人权律师应该做的。 公开信呼吁人大加紧修法 「建立死因法庭裁判制度迫在眉睫——就成都少年死亡事件、江西胡鑫宇死亡案件等非正常死亡案致全国人大紧急公开信」是由709律师王全璋起草,2021年5月13日第一稿,2023年1月30日修改第二稿。 公开信在最后加注中说明:本倡导系成都少年林唯麒校内坠亡事件发生时而作,因当事父母迅速被静默,没有发出,时隔一年,悲剧再度上演,让人艰于呼吸、视听,呼吁建立公正而开放的死因调查制度,多多少少满足一点人民对公正和真相的迫切需求。 公开信一发出,立刻获得卢思位、田甜、陶波及魏水平等律师联署,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加紧修改相关诉讼程序法律,单列死因调查程序一章或专门立法,设立死因裁判制度,给类似事件的处理一个公正的出口。△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3/2/27/75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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