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新闻社9日电】香港商人黄光华被指在内地干犯诈骗案,自去年初开始,被扣押在惠州市龙门县看守所,至今已十八个月,期间曾被虐打及被迫每天做十八小时苦工,家属向保安局求助未果,于上月家属向公安局缴交「赃款为名,赎金为实」的三十五万元人民币后,终于成功营救他返港,但事主的肉体及精神已饱受创伤。 香港东方日报九日报导说,香港社区组织协会指内地看守所经常以酷刑虐待囚犯,逼他们签认罪书及「欠单」,估计现时仍有逾百名本港居民被扣押在内地,亟待救援。 五十三岁的黄光华,在内地经营建筑工程近廿年,去年三月他与一名内地人士合资竞投内地工程,但该内地人士失踪,公安指他干犯诈骗,骗取银行达二千多万元,他被拘捕后一直遭扣押于龙门县看守所内。 黄光华表示,是该名内地人士冒认其经营的工程公司向银行借贷,银行找不到假冒的公司,于是通知公安局将其拘捕。 报导说,黄光华回忆被困看守所的日子,仍犹有余悸。他说,初进看守所时,曾听闻有内地犯人在此看守所遭针线缝嘴等酷刑对待,令他胆颤心寒,他又被其他犯人以竹扫帚棒打及「擦背」作为「迎新」活动,背脊留下一道道血痕。在炎夏更被看守人员强迫与近廿人挤在没有通风设备的斗室内「穿胶花」,工时长达十八小时,每日只有两餐膳食,令他原先患有的压缩性骨折及低血糖等疾病恶化。 社协主任何喜华指出,类似黄光华遭遇的港人估计超过一百人,当中约八十人曾向保安局求助,但获释者寥寥可数。不少香港居民被扣押于内地的看守所期间,曾经历及亲眼目睹各式各样的恐怖酷刑,精神及肉体严重受创。 报导最后说,黄八日由妻子及女儿陪同召开记者会,黄的女儿黄玉香指出,公安明知其父并非诈骗案的主谋,却一直向她及母亲索取「赃款」,由起初开价六百万元人民币,不断「减价」至五十万元,最后以三十五万元「成交」,过程犹如在街市买菜「讲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