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苹果日报: 反对警方滋扰和平请愿者(图文)
 
【人民报消息】对于警方在上星期六突然以阻街扰民为理由拘捕十名法轮功学员,我们感到不安及难以理解,因为有关学员是在进行和平请愿,既没有任何暴力过激行动,甚至连叫嚣喧闹也没有;若果连这样和平表达意见的权利也没有、也要被干涉甚至被捕,那是对香港市民的公民权利的粗暴干预。

静坐不是滋扰

是的,法轮功学员跟其他香港市民一样,需要遵守香港的法律,需要依照《基本法》行使本身的权利,他们没有凌驾法律的权利。但他们在星期六的做法正正是依照《基本法》内有关集会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行使本身的权利,这样的行为为甚么会被警务人员强行抬走及拘捕呢?难道《基本法》条文的效力还比不上《公安条例》吗?

警方发言人解释说,是因为有市民投诉法轮功滋扰公众及阻街,所以采取行动。毫无疑问,若果市民在行使请愿集会权利时对其他人、公众构成实际的滋扰时,政府是可以干预并对请愿的地点作合理的规限,譬如在私人住宅、医院外的示威活动便可能要限制在较远的地方,以免对其他人、病人的安宁造成重大的影响。但是法轮功学员既没有喧哗式使用扬声器,甚至没有发出特别的声音,只是在静坐而已,像这样的行动怎能算是构成滋扰呢?

应该看到,所谓滋扰不应跟个人、部分人的喜恶挂,也不能根据某些人的主观感觉判断,必须有客观的事实及影响才能成立。若果只因为北京驻港官员或个别市民不喜欢法轮功学员打坐练功,嫌他们碍眼就把人家静坐集会打成滋扰,并且召警拘捕,那警方恐怕增加十倍人手也应付不来,因为每天走在街上的人这么多,总有不少人会被另一些人视为不顺眼、视为滋扰的,难道警员对每一个这样的人都强行在街上抬走拘捕吗?

无理干涉设限

我们不愿意猜测警方突然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强行抬走的行动是不是受了甚么政治压力,但不管这次行动是不是针对法轮功成员,我们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整个行动是在无理的干涉及限制公民的表达自由及集会自由。

这样下去,也许不久的将来,市民参加六四烛光集会时也会被“某些人”视为滋扰,并召警察到场干预,到时候数以万计的市民都难逃一尝被强行抬走的滋味了。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8/27/15387.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1年8月27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方圆 古成 张幸子 掸封尘
 
张菁 陈义凯 来褕镐 颜纯钩
 
金言 毕谷 晓观天下 莘月
 
蒂紫 甄桂 英慧 罗正豪
 
王未来 雷鸣仁 杨宁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