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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 誰是真兇(圖)
 
李天笑
 
【人民報消息】上海「11·15」大火將一棟28層大樓燒成廢墟,震驚全國。大火從下午1點多一直燒到晚上11點,幾乎燃盡方休。黨媒先說53人死亡,後又提高到79人,但民間說至少109人死亡,70多人受傷。從熊熊大火後大樓的慘狀、以及全樓156戶中許多戶有人在家的情況判斷,不難理解倖存者爲何怒斥黨媒報導在步步造假。

大火發生在剛剛結束世博會的上海,本來已十分蹊蹺。但民衆最爲憤憤不平的是,當局現場救援姍姍來遲,卻以比火燒更快的速度完成「調查」,並宣佈刑拘八名「涉案」民工。這樣一來,似乎上海大火因爲迅速抓了幾個倒霉的民工,就可以大面上過去了。

要知道,中共以往對民衆問責礦難、地震中校舍倒塌和毒奶粉等是能拖則拖,並大力迫害調查人士,這次確是反應異常。在大火吞噬大樓的關鍵時刻,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和市長韓正均不見蹤影,直到15日入夜才與中央代表公安部長孟建柱陸續趕到上海。但是,當局在16日凌晨宣佈成立「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數小時後,16日上午11時馬上就宣佈,已初步查明大火是一起責任事故,原因是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引燃尼龍網、竹排等易燃物導致。下午5點的市府新聞發佈會顯示,已有八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拘。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程九龍甚至稱,已形成完整證據鏈條。

這種驚人的破案速度實在令人詫異和生疑。是因爲公安部長孟建柱到場就增加了破案能力嗎?其實當局根本就不破案,而是定案。孟建柱是欽差大臣,其主要任務是貫徹中央指示,與俞、韓商定替罪羊人選以及平息民怨。。

在短短几小時裏,孟、俞、韓確定的是拿誰開刀,媒體怎樣配合,對外如何拿捏說詞等。於是,嫌犯、人證、物證全部迅速到位。而火勢大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尼龍織網、腳踏板爲竹片版,都是易燃物;二是15日風力大,風助火勢。東方衛視記者還採訪了坐落在骯髒弄堂裏的、只有50來個僱員的分包公司。看到這麼一家註冊資金500萬左右的(鄉鎮級別的)公司,加上央視主持人義正詞嚴地宣讀8個民工是犯罪嫌疑人,以及國新辦命令下清一色的新華社通稿,無證電焊工作業導致火災的說詞就天衣無縫了。

其實只要稍微想一下就明白,如果工程本來就需要焊接,在現場發現電焊槍和電機設備太正常了。而且既然電焊作業,產生火花也是必然的。再說有證電焊工循章作業就能避免火花飛濺嗎?因此如果沒有其它條件,光是電焊火花本身是無法點燃這座大廈的。正如網民所說,這是「一出事就拿弱勢羣體頂缸」。

快速定案目的就是要通過轉移視線方法,將真兇包庇起來,將案子截至在不觸動中共根本利益的層次。

首先,大火能燒掉整幢大樓,釀成重大慘劇,關鍵在於中共當局忽視人命,防火措施不濟和現場救援不力。上海是全國高樓大廈最密集的城市,光20層以上的高樓就有近4千幢。在西方同類的大城市,高層大樓裏從最高到最低層都有堅固和寬暢的防火樓梯通道,每年定期進行防火教育和實戰演習。每個大樓居民或辦公人員都非常清楚防火措施和逃生方法。而且在室內決不會堆積易燃建築材料,如聚氨脂(這次惹禍的保溫材料)。消防隊都有裝備可伸降高架雲梯的消防車。而上海在上述每一環節都欠缺。如上海目前只有一部可以升到九十米的雲梯消防車,其它消防車的雲梯只能升至四、五十米。遇到高樓火災,民衆只有束手待斃。

最致命的一點是當局接報不及時出動。據現場目擊者說,當局實際上是2點04分甚至更早就接到民衆報警了,上海消防局長陳飛卻謊稱2點15分接報。而且兩輛消防車20分鐘以後才到,延誤了時機,使起初只是樓下幾層燃燒的火勢迅猛燒至頂樓。後來再來近百輛消防車和3架直升機也無濟於事。

其次,中共當局的整體腐敗滲透到城建和維修裝飾系統,形成層層勾結的利益鏈。許多對這次火災的分析都把直接原因歸結於在工程中大量使用了易燃的隔熱保溫材料聚氨脂,碰到電焊火花容易燃燒。但爲什麼施工方要使用易燃的聚氨脂,而不使用既保溫又防火的材料?因爲前者便宜。

這就涉及到層層分包的利益關係。靜安區政府下屬的區建設總公司在承包了實施外牆改造工程後,在沒有經過任何招投標手續的情況下,又分包給上海佳藝裝飾公司,因爲佳藝公司的法人代表黃佩信就是靜安區區長張仁良的夫人。佳藝得到項目後,又繼續轉包下去。工程發包方想多賺錢,受包方爲了不虧本就偷工減料,包括使用廉價材料和技術較差的工人,最終導致爲了省錢就選用了聚氨脂和僱用了無證電焊民工等。由於建築施工人員複雜、建材易燃且堆放雜亂、缺乏必要的消防預案、碰到電焊火花就極易引發火災。

最後,中共執政下有計劃地摧毀人的信仰,導致社會道德全面淪喪,使層層都向錢看,人人都認爲爲利傷人是合理的。當局和施工單位都認爲使用聚氨脂保溫材料天經地義。即使火災已證明這種材料是罪魁禍首,當地政府爲了毀滅證據,居然用車緊急轉移全部聚氨脂保溫材料。

這樣,這就不是一個區長下臺謝罪、一個市長下臺謝罪,甚至更高的哪一個人下臺謝罪就能解決得了的問題。這是整個中共體制的問題。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0/11/18/5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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